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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路蜿蜒曲折、沟通联络不畅,曾是基层司法服务落地的现实阻碍,制约着司法便民举措落地见效。为有效解决偏远山区群众诉讼不便问题,切实化解矛盾纠纷,富宁县人民法院立足司法为民职能,主动下沉基层一线,将调解服务延伸至群众家门口,就地妥善化解了两起僵持已久的民事纠纷,以务实举措破解基层民生纠纷难题。
暖心调解,五年欠款纠纷妥善了结
梁某原经营油站。2021年,幸某因生活所需多次向梁某经营的油站采购柴油,梁某按约供货后,幸某因经济困难未及时结清货款,并出具欠条确认拖欠柴油款6500元。该笔欠款历经五年,梁某多次自行催收,幸某均以资金紧张为由拖延未付。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梁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幸某支付欠款及逾期利息共计8100余元。
案件立案后,承办法官随即委托特邀调解员开展先行调解。调解员联系幸某核实情况,其对欠款事实无异议,但始终未主动履行还款义务,多次沟通调解无果后,案件退回审判团队,拟排期开庭审理。
开庭前夕,幸某76岁的父亲收到法院送达的诉讼材料后,主动联系调解员,希望代为清偿债务、化解双方纠纷。调解员向老人详细说明相关法律规定及诉讼利弊,确认其还款意愿真实且充分了解诉讼情况后,第一时间与原告梁某沟通对接。梁某认可老人的处事态度,同意与对方协商和解并主动放弃逾期利息。
考虑到老人年事已高、出行不便,且不会操作智能手机、无法完成线上转账,为便利群众、高效实质化解矛盾,承办法官与特邀调解员驱车六十余公里,前往老人家中开展上门调解。经法官现场核对调解笔录并指导完成签字确认后,老人当场以现金方式结清6500元欠款。
“儿子欠债理应偿还,我作为父亲愿意帮他承担责任,麻烦你们特意跑一趟。”老人诚恳表示。至此,这起压在梁某心头五年的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上门履职,“失联”欠款纠纷就地化解
另一起纠纷源于长期逾期的借款合同纠纷。2025年,付某、赵某夫妻二人向某小额贷款公司借款,贷款公司足额放款后,二人未按合同约定履行还款义务,长期逾期拖欠款项,且长期不接听催收、诉讼联络电话,刻意规避沟通。贷款公司多次催收无果后,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解除借款合同,并要求二人偿还借款本息共计36000余元。
案件进入先行调解阶段后,调解员多次致电付某、赵某夫妇,均无人接听,案件调解工作一度停滞。为推进纠纷实质性化解,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调解员核实到二人在当地乡镇沿街经营商铺的情况后,决定与法官上门送达诉讼材料并同步开展现场调解工作。
在当事人经营的店铺内,法官与调解员耐心倾听其经营现状与实际困难,待当事人情绪平稳后,细致讲解借款合同相关法律效力、诚信履约的法律底线,客观告知拒不还款、规避诉讼的相关法律后果与诉讼风险。
经耐心释法说理,付某、赵某夫妇逐步正视自身问题,摒弃抵触心态,主动提出分期清偿欠款的调解方案,双方最终达成一致调解意见。通过上门实地对接,这起因当事人失联陷入停滞的纠纷得到成功化解。
下沉一线,打通司法服务“最后一公里”
两起不同类型的基层纠纷,是富宁县人民法院深耕基层司法服务、做实矛盾源头化解、多元化解、实质化解的缩影。针对年迈体弱、不熟悉智能设备的老年群众,上门调解有效跨越数字服务壁垒,解决了群众办事不便的问题;针对刻意规避、联络不畅的当事人,上门履职有效突破办案沟通瓶颈,保障案件依法推进,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近年来,富宁县人民法院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针对农村偏远地区、老弱特殊群体的司法需求,持续优化便民举措,常态化开展巡回审判、上门调解、就地解纷等工作,转变传统办案模式,主动下沉一线、前移司法服务关口,把解纷现场设在群众最方便的地方,让司法服务更贴合基层实际、更贴近群众需求。
笃行致远司法惠民
下一步,富宁县人民法院将持续延伸司法服务触角,坚守“法官多跑路、群众少跑腿”的服务理念,不断优化司法服务模式,高效化解基层纠纷,持续畅通司法服务“最后一公里”,切实提升基层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幸福感与满意度。
来源:富宁县人民法院
编辑:唐雪娇
美编:向传帅
二审:谢思思
终审:徐昌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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