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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州公安局关于加强网约房治安管理的公告
文山州公安局关于加强网约民宿公寓等新业态住宿行业治安管理的公告
为规范辖区网约房等线上住宿经营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旅客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以及2026年10月1日起开始施行的《云南省旅馆业治安管理实施细则》相关规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公告所称的网约民宿公寓等新业态住宿行业,是指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发布房源信息、接受预定,以经营(营利)为目的,面向公众提供短期住宿、居住服务的房屋或场所。
二、凡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面向公众提供短期住宿、居住服务房屋或场所的经营主体,属于公安机关旅馆业治安管理范畴,均应当依法取得市场监管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向当地公安机关申领特种行业许可证后,方准开业。
三、申请办理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需提交营业执照、负责人有效身份证件、经营场所产权或者使用权证明、安全设施配备材料、场所方位及内部平面示意图等材料。
四、自2026年10月1日起,对未取得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擅自从事住宿经营活动的,公安机关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云南省旅馆业治安管理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公告
文山州公安局
2026年9月15日
来源:文山州公安局
编辑:李娟
美编:冯明兰
二审:侯佑琴
终审:徐昌建

滇公网安备 53262102000180 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