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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幕降临,文山的群山渐渐隐入墨色。群山无言,却总有一盏“法治明灯”穿透暗夜,为那些彷徨的少年默默守望。这束光,既抚慰着成长岁月中的孤独与迷茫,也化作法官情理交融的谆谆劝导,指引着那些曾经决绝转身的父母,重拾责任,踏上弥补亲情缺憾的归位之途。
张某与李某离婚后,女儿随母亲生活,父亲按月支付抚养费。起初尚能履约,后来却无故停付。李某多次催告,张某百般推脱。经济重压下,孩子的日常开销、学习生活直接受到影响。
李某以法定代理人身份诉至法院,要求支付拖欠抚养费。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没有简单“一判了之”。诉讼周期漫长,每一次等待,对孩子而言都是成长中的缺位。秉持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则,在征得张某与李某同意后,文山市法院优先启动先行调解程序。
调解室里,承办法官从亲情、责任、孩子成长的角度耐心劝导。“即使离婚了,你们也依然是孩子的父母。抚养未成年子女是法定义务,谁都要履行。”一番释法明理,张某彻底认识到错误,当场确认支付方案,全额补足欠付抚养费,并承诺按期支付至女儿成年。一场纠纷,在法理与温情的交织中圆满化解。
这种“先行调解、以调促和、实质解纷”的办案思路,已贯穿文山市法院所有涉未成年人民事案件的办理全过程。法院始终坚持:办理涉少案件,不仅要定分,更要止争;不仅要解决当下的纠纷,更要着眼于未成年人的长远成长。
这起抚养费纠纷,只是文山市人民法院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一个缩影。
近年来,文山市法院积极探索构建起“521”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模式——精准聚焦“违法犯罪青少年、在校学生、留守困境儿童、未成年被害人、辍学未成年人”5类重点群体;紧紧抓住“农村地区与家庭教育”2个关键领域;牢牢把握“最有利于未成年人”这1项核心原则,形成了从“个案办理”到“系统治理”、从“单向惩治”到“多元关爱”的工作闭环,走出了一条符合边疆民族地区实际的少年司法之路。
刑事审判中坚持双向保护——对故意伤害等侵害未成年人恶性犯罪从严从重惩处,2025年以来依法审结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39件;2025年以来,对罪错未成年人落实“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精准宽缓量刑,累计审结未成年人犯罪案件39件,实现涉少刑事案件零错案、零信访。
民事审判中始终将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贯穿家事纠纷办理全过程,2025年以来,妥善处理涉未成年人抚养纠纷等民事案件137件。
少年司法的重心在基层,难点也在基层。作为边疆民族地区法院,文山市法院把未成年人保护的触角延伸到乡村、校园、家庭的每一个角落。
在“走出去”普法上,落实“法治副校长+法治班主任”双重覆盖机制,选派40名优秀干警进驻全市36所中小学,实行“一班一人、一跟三年”的伴随式法治指导;选派21名干警下沉4个乡镇担任“法治副村长”,常态化进村入户排查未成年人成长风险、化解矛盾纠纷,2025年以来累计入村开展关爱宣传、矛盾化解100余次。在“请进来”与“联动化”上,打破校园普法的单一视角,构建面向教职工、家长、学生“三位一体”的普法新格局。
针对教职工定期开展校园安全专题培训,提升风险防范与依法处置能力;针对家长开设家庭教育指导课堂,督促依法履行监护职责;针对学生推广互动式、情景式法治课,让法律知识可感可知。结合三月法治宣传月、国际禁毒日、国家宪法日等重要节点,开展分层定制化普法,从源头夯实青少年法治根基。2025年以来,全院累计开展法治进校园200余场,覆盖师生2万余人次,让法治的种子在少年心中生根发芽。
案件有办结的一天,但司法对未成年人的守护永不停歇。文山市人民法院以法为尺,划定责任的边界;以情为暖,守护成长的温度。在每一起小案里尽心尽责,在每一项机制中深耕细作,用忠诚与温情织密六大保护网,用心守护文山的每一位少年向阳生长,逐光前行。
来源:文山市人民法院
编辑:李娟
美编:冯明兰
二审:侯佑琴
终审:徐昌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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