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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如七船锡,重似八船盐。一舟同守望,邻里少争嫌。”聚村而居,贵在同舟共济、邻里和睦。但生活中,不少邻里纠纷因酒后冲动升级,小事变大事、琐事触法网,既割裂乡邻温情,又触碰法律红线。9月30日,富宁县人民法院将庭审现场搬进瑶族村寨——归朝镇龙门村,通过巡回审判公开审理一起酒后引发的故意伤害案,让群众在家门口零距离感受司法威严,沉浸式体验法治教育。

酒后起争执,
琐事酿成刑事案件

本案系典型的酒后滋事引发的邻里刑事纠纷。被告人谭某与被害人韦某为同村村民,案发当日,二人酒后因日常琐事发生言语争执,继而爆发肢体冲突。争执过程中,谭某持烟筒击打韦某头部、鼻部,造成韦某身体受伤。经司法鉴定,韦某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谭某的行为已然涉嫌刑事犯罪。


巡回庭审进村寨,
法理严明亦念乡情

法槌敲响,巡回审判正式开庭。庭审过程规范有序,公诉人依法开展法庭调查、举证质证,完整还原案件事实、梳理完整证据链条。被告人谭某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自愿认罪认罚。
法院经审理查明,谭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二级,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综合考量案件情节、被告人认罪悔罪态度及邻里关系修复需求,法庭当庭宣判:被告人谭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
该案判决清晰传递司法导向:邻里纠纷绝非暴力伤人的借口,故意伤害致人轻伤已达刑事追责标准,必将受到法律惩处,这是司法不容突破的底线;而适用缓刑,既是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体现,也为当事人悔过自新、修复邻里关系留存空间。



以案算账普法,
破除乡土认知误区

“咱们同寨乡亲,如同共乘一条木船,讲究互敬互让。但大家要记牢,‘和’是相处之道,却不能抵消违法之错。喝酒不能成为动手伤人的借口,只要动手造成伤害,就要承担刑事后果。”庭审落幕,一堂接地气的实景法治公开课随即开讲。法院普法干警立足乡村实际,用乡土家常话为在场群众细算“打架成本账”,深入解读酒后滋事、暴力伤人的法律后果,重点破除群众“邻里打架赔钱即可了事”的错误认知,明确酒后冲动伤人需承担刑事责任的法律常识。
同时,干警针对旁听青少年开展专项法治教育,引导未成年人遇事冷静、拒绝暴力,学会依法理性化解矛盾。当地寨老也结合村规民约现场劝导村民,呼吁大家珍惜珍贵的邻里缘分,互敬互让、和睦相处。


“以前以为乡里乡亲打架赔点钱就行,今天现场听了庭审,才知道酒后冲动伤人会触犯刑法。法官用家常话跟我们讲道理,大人听得懂,小孩也听得明白,教训记得更牢了。”旁听群众黄永万感慨地说道。


深耕和讼品牌,
筑牢乡村平安防线

此次巡回审判,是富宁法院“坡芽和讼”司法治理智慧向刑事领域延伸的生动实践。刑事领域的“和讼”,绝非纵容违法、姑息过错,而是精准落地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暴力伤人、酒后滋事的违法行为坚决惩戒震慑,守住司法刚性底线;对主观恶性小、真诚认罪悔罪的轻罪案件柔性处置、治病救人。
下一步,富宁法院将持续深耕“坡芽和讼”司法治理品牌,常态化开展巡回审判、以案释法活动,以“一案一治、一案一育”的司法担当,让司法威严与乡土温情双向并行,持续筑牢边境乡村平安稳定、邻里和谐的法治根基。
来源:富宁县人民法院
编辑:郭韦
美编:陆军
二审:谢思思
终审:徐昌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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