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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主速去处理!文山这些车辆达到报废标准
发布时间:2023-07-20 11:06:18
文山州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关于机动车强制报废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机动车源头管理,维护道路交通安全,杜绝问题车辆上路,彻底消除报废车辆上路行驶带来的交通安全隐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164号令)《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等规定,截止2023年7月17日,以下机动车已经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现公告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作废,以下机动车不得上道路行驶,驾驶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予以收缴机动车强制报废,并对驾驶人依法处罚。我支队及各县市交警大队已通过短信、电话、见面等方式,通知车主到文山州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文山市开化北路229号)210办公室及各县市交警大队车辆管理所办理注销,目前以下机动车车主未按规定办理注销登记,现公告注销。
车辆报废、注销后,仍驾驶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法律规定,收缴车辆,强制报废,并处以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特此公告
文山州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3年7月19日
1、名称:文山州劲达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文山市卧龙街道蚂蝗塘村旁
联系人:李明
联系电话:0876-2668069
2、名称:文山东鑫再生资源回收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云南文山州砚山县江那镇郊址社区兴隆三组(砚山至文山老公路5公里处)
联系人:赵运明
联系电话:13887681108
3、名称:文山永维成达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文山州文山市东山乡砚文公路旁
联系人:周银
联系电话:0876-2671716
附件:全州辖区内车辆逾期未报废完整名单
(来源:文山州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编辑:唐雪娇 排版:向传帅 责编:关韦伟 终审:资云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