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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下足“干在实处”真功夫 写好“七乡”协商新篇章
发布时间:2022-09-08 16:00:39
文山下足“干在实处”真功夫 写好“七乡”协商新篇章
——文山州市县政协“协商在基层”工作经验成效集中报
编者按: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涉及人民群众利益的大量决策和工作,主要发生在基层。开展“协商在基层”工作,是充分发挥政协专门协商机构作用,赋能基层社会治理和乡村振兴的重要举措。日前,文山州政协系统“协商在基层”工作观摩晾晒交流会召开。会上,全州8县(市)政协进行了座谈交流。
今年以来,文山市政协积极推进政协协商与基层协商有效衔接,将为民办实事嵌入政协基层协商全过程,在总结以往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再接再厉、自加压力,围绕道路硬化、农田水利基础设施、美丽村庄建设等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精心选题、深化调研、规范议事、转化成果,以“小切口”服务“大民生”,推进“协商在基层”工作全面开花、落地结果。截至目前,全市17个乡(镇、街道)协商议事会共组织开展“协商在基层”协商议事活动18次(场),解决问题30个,基层协商议事进一步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民主协商、凝聚共识作用发挥更加凸显。
文山市政协坚持建规则、促长效的原则,结合换届后新委员较多的实际,全面组织委员对省、州、市关于开展“协商在基层”工作有关规则、制度的学习,促进政协干部成为政协工作的行家里手,进一步强化“协商在基层”工作规则的权威性和工作开展的规范性。以解决群众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为重点,采取“党政交题、政协选题、委员荐题、各方征题”的方式广泛收集议题,坚持“调研在前协商在后”“不调研不协商”原则,组织参与协商人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力争实现以“小协商”解决“大问题”的目标。加强“协商在基层”工作统筹谋划,市政协要求每个委(室)对所联系乡(镇、街道)委员工作室全年开展不低于两个议题的协商议事活动。同时,从选题环节开始就注重聚焦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将乡村建设、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等工作摆在主推位置,优先从社会治理层面布局协商议事工作,从找到党委、政府工作的盲点和为群众释疑解惑出发,把协商为民贯穿活动全过程,结合个人专长特长和部门职能职责,邀请群众代表、人大代表、议题涉及有关部门等参加协商议事活动,力求最广泛达成协商共识。坚持把协商议定事项落实效果作为评价协商议事质量的重要标准,把协商成果转化作为推进基层协商议事的生命线,坚持“交办督办回复”机制,促进达成共识转化为实际成果。
砚山县政协自2020年5月开展“协商在基层”工作以来,在砚山县委领导下和州政协指导下,牢固树立“协商于民、协商为民”的理念,把协商平台搭建到乡(镇)、村(社区)、群众家门口,实现政协协商向基层延伸。截至目前,全县设立委员工作室11个,组建协商议事机构26个,累计开展协商议事活动54次(场)。今年以来,开展协商议事活动12次(场),解决了一桩桩、一件件基层治理难题和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一个个协商成果的落实,把群众的忧心事、揪心事办成了幸福事、暖心事。
两年多的实践,县政协从探索到熟悉、从试点到铺开,逐步走出了一条具有砚山特色的协商之路。“协商在基层”工作已成为砚山县政协工作的一张亮丽名片。工作中,始终把党的领导贯穿于工作始终,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支持、政协搭台、各方参与、服务群众”的工作格局。一是坚持早安排、早落实。认真落实推进作风革命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的相关要求,牢固树立“今天再晚也是早,明天再早也是晚”的效率意识,年初制定协商计划,明确年内至少开展1次议政性协商、4次专题协商、22次乡(镇)级协商。二是坚持立规范、树品牌。正确的协商方向、严密的协商程序、规范的议事流程,是开展工作的制胜法宝,县政协统一设置委员工作室、印制工作手册、组织培训、审定议题。三是协商议事求实效,成果转化是关键。始终把协商成果转化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着力抓实协商成果转化“后半篇文章”;建立“交、督、复”一体落实机制,对达成共识的议题,形成成果落实交办清单,按照事前交办协商成果转化等事宜,明确责任人、时间表、路线图,协调各承办单位积极办理;综合运用视察、评议、再协商、提案办理、反映社情民意信息等方式跟踪督办,促进协商成果转化,做到协商事项有回应、有落实。四是坚持凝共识、聚合力。县政协始终把“协商在基层”工作作为凝聚共识的重要平台,聚焦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开展协商,把利益各方拉进“对话框”,零距离沟通、面对面交流,在理顺情绪、化解矛盾的同时,在利益各方的交流交锋交融中凝聚共识、汇聚力量,助力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
今年以来,西畴县政协注重统筹谋划、加强调研督导、狠抓工作落实,推进“协商在基层”工作深入开展。截至8月20日,全县已有8个乡(镇)围绕街道治理、村庄面貌提升、产业发展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协商议事活动8次(每个乡、镇分别开展1次),解决了一批民生实事,让群众切身感受到人民政协就在身边,有效推进协商民主向基层延伸,为助力基层社会治理积极贡献政协智慧和力量。
县政协重点在加强组织领导上下功夫,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明确领导小组和办公室职能职责,为“协商在基层”工作全面、深入、有效开展提供有力保障。在强化调研督导上下功夫,县政协领导和各委(室)定期不定期深入挂联乡(镇)开展调研督导,推动各乡(镇)科学选题、深入调研、规范协商,有效落实成果转化。在健全工作机制上下功夫,加大对各乡(镇)协商议事室规范化建设工作的指导力度,注重将协商议事室规范化建设与委员工作室建设有机结合,切实为增强委员履职实效搭建良好工作平台。在深化学习培训上下功夫,及时组织主席班子成员和各委(室)主任参加省、州政协组织开展的“协商在基层”工作会议和业务培训。在选准协商议题上下功夫,把群众关心关注的烦心事、操心事列为重点选题,开展商前调研,做实、做细协商前相关工作,为开展好协商议事活动做足准备。在抓好协商议事上下功夫,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确保协商工作规范化,真正做到商出好氛围、议出“金点子”,并转化为工作落实的好办法,切实将政协制度优势转化为基层治理效能。注重将乡(镇)辖区内关乎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等纳入协商范畴,精准选择协商议题,合理确定协商内容,确保协商成果有效转化落实。聚焦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开展协商,充分听取利益相关方意见,找准问题的症结所在,使协商提出的意见、建议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更好地得到落实。注重加强对协商意见办理情况的跟踪问效,协调推进协商意见有效落实,进一步增强“协商在基层”工作实效。
今年,麻栗坡县政协计划开展“协商在基层”活动12次(场),其中,各乡(镇)开展不少于1次。截至8月底,已开展协商议事活动6次(场),其中:脱贫攻坚成果巩固和乡村振兴方面议题2次(“城边村”发展、花椒销售);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方面议题2次(绿美村庄建设、绿美街道建设);文化建设方面议题1次(村落传统文化传承与保护);民生事项1次(县一小学生上学交通问题)。
县政协坚持政协作为专门协商机构的职能定位,把“协商在基层”作为常规性、基础性、本职性的工作来落实。从顶层设计上高位推动,在工作大局中强力落实,突出“本职性”,高起点谋划,变“被动协商”为“主动协商”。不断完善协商平台和制度机制建设,努力推动“协商在基层”工作向更高的标准和水平迈进。规范建好协商议事场所,规范定好协商议事制度,规范开好协商议事会。通过调研视察、评议评价、再协商等方式来助力和督促协商成果转化,防止“商而不行、行而不果”。突出“规范性”,高标准实施,变“随机协商”为“规范协商”。政协作为专门协商机构,组织开展协商的形式、过程特别是形成的协商意见都应体现专业性。因此,要加大宣传培训力度,发挥政协在协商文化构建中的重要作用。加强联系指导,发挥县政协机关在“协商在基层”工作中的组织和主导作用。组建“协商在基层”专业技术人才库,发挥专家的专业指导作用,突出专业性,变“泛泛协商”为“精准协商”。我们秉持务实创新的理念,努力推动“协商在基层”工作提质增效,实现了协商主体从单一的“政协委员为主体”转变为“政协委员和相关利益方”为主体;协商议题从一事之计的“小事情”拓展到一域之策的“大格局”;协商场所从“办公室”“会议室”下移到“广场院坝”“田间地头”;协商意见的作用从“参考借鉴”提升到“落实推广”……由此,“协商在基层”成为“双向发力”的重要方式,“协商在基层”成为将协商制度优势转化为基层治理效能的重要手段,“协商在基层”成为基层政协委员履职担当的重要平台。突出“实效性”,高位推进,变“单一协商”为“多元协商”。
自开展“协商在基层”工作以来,马关县政协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于工作始终,着重在“建、选、商、督”上下功夫,推进“协商在基层”工作提质增效。
在“建”字上落细,推进“协商在基层”落地生根。一是建立工作规则,推动基层协商规范化。建立指导体系,推动基层协商精细化,由主席会议成员分别挂钩联系3至4个政协联络组、各专门委员会挂钩联系1至2个乡(镇)的指导体系,全程参与和指导“协商在基层”工作,在一线把责任压实、把工作做细。二是建立协商平台,推动基层协商标准化。按照“统一标牌标识、统一上墙内容、统一资料归档、统一制作安装”的模式及统一加挂“协商在基层”议事室标牌,进一步提升规范化建设水平。
在“选”字上用心,推进“协商在基层”发芽长叶。一是精选协商议题,推动基层协商特色化。围绕“三个示范县”建设目标,聚焦“党政所需、群众所盼、政协所能”的民生实事,探索建立“申报小提案资金项目,必须开展协商议事才予以支持”的工作机制,通过党政点题、政协选题、委员荐题、群众出题等方式征集协商议题,谋划一批精品提案和社情民意,积极打造基层协商履职品牌。二是精选协商人员,扩大民主协商参与面。将各乡(镇)联络组委员全部纳入协商议事会议成员,坚持“每场活动协商人数不少于15人、参与讨论发言的群众代表必须在50%以上”的原则,精心选择具有代表性的人员参与协商。
在“商”字上动情,推进“协商在基层”枝繁叶茂。在协商议事前组织学习“协商在基层”业务知识,提升委员协商议事的能力和水平;抓牢商前调研,保障协商成效,协商活动开展前,组织相关委员围绕议题开展调查研究,摸清情况、找准问题症结、明确解决思路;抓实协商议事,提升协商水平。
在“督”字上发力,推进“协商在基层”开花结果。强化协商成果督办,推动协商成果转化落实,形成工作管理闭环;指导规范档案资料,促进协商台账规范有序。
丘北县政协在各乡(镇)统一标准设立委员工作室14个,并加挂“协商在基层”议事室标识。
发挥主席会议成员带头作用、专委会基础性作用、委员主体作用,夯实“协商在基层”工作基础。要求主席会议成员每次协商议事会从议题选定、会前调研、会议召开、会后落实都参与。明确各专委会联系乡(镇)委员工作室,并将各专委会组织开展“协商在基层”工作纳入年度述职重要内容。将政协委员全部编入委员工作室,并根据不同议题,组织委员针对议事的事项进行调研,推动委员履职下沉。
采取四条措施,规范“协商在基层”程序步骤。一是坚持“无学习不协商”,组织、强化业务学习,提高协商能力。二是坚持“无审批不协商”确定协商议题。聚焦党委、政府改善民生的难点事、群众关心的揪心事,特别是以人居环境提升、基础设施改善、基层治理探索等为重点。三是坚持“无调研不协商”开展会前调研。组织相关人员深入基层一线,充分听取利益相关方意见,找准问题症结,为开展协商议事提供重要支撑。四是坚持“无方案不协商”规范会议程序。坚持“一议题一方案”,把好参会人员和机构比例、主题发言、提出意见和建议、互动交流讨论、归纳意见和建议、各方表态确认等关键环节,确保协商议事会议高效有序召开。
实施五项行动,促进“协商在基层”提质增效。一是实施典型打造行动。高标准、严要求在腻脚乡筹备举办一次协商议事活动,为全县“协商在基层”工作打造样板。二是实施氛围营造行动。要求每次协商议事会议编发1期信息,同时,邀请县融媒体中心对协商进行全程跟踪报道。三是实施工作纠偏行动。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暨“协商在基层”工作专题会议,通过上级提、自己找、相互帮、集体议,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四是实施平台延伸行动。丘北县除组建12个乡(镇)级协商议事会外,还在锦屏镇瑞祥社区、树皮乡白色姑村成立2个村(社区)协商议事会,让“协商在基层”离群众更近了一步。五是实施成果转化行动。每次协商议事活动都邀请县相关职能部门、企事业单位等各方面人员参与,并要求各乡(镇)委员工作室及时归纳整理汇总协商议事意见、建议,报送和抄送相关部门,促进协商成果落实,形成工作闭环。
今年以来,广南县政协坚持党组牵头抓总,主席会议研究部署,主席会议成员、各专委会挂联指导乡(镇)委员工作室,全体政协委员共同参与,有力推进“协商在基层”协商议事活动的开展。目前,全县18个乡(镇)委员工作室已开展11次(场)协商议事活动,议题聚焦人居环境整治、绿美文山、集镇管理、校舍修缮、村内道路硬化等一批党政关注的要事、民生改善的实事、基层治理的难事,160余名政协委员和220余人(次)党代表、人大代表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群众代表共同商议,形成共识,有效促进了问题和矛盾的解决,为树立群众欢迎、党政满意、彰显特色的“协商在基层”协商民主履职品牌奠定基础。
为加强对“协商在基层”工作的领导,县政协将“协商在基层”、“双助推”行动、反映社情民意三个领导小组整合为一个领导小组,由主席任组长,一名副主席任常务副组长,其他副主席为副组长,以办公室、委员联络委人员为班底组建“三项工作办公室”,形成上下联动,合力推进“协商在基层”开展的工作格局。针对县政协换届后,新进主席会议成员、各专委会人员和广大政协委员不了解、不熟悉“协商在基层”工作的实际,采取个人自学和专题培训的方式,对省、州下发的“协商在基层”有关文件、工作手册、会议精神进行学习。明确“协商在基层”阵地建设有机构、有制度、有牌匾、有人员、有固定场所、有台账资料和有经费保障“七个有”要求,活动按照“确定协商议题、开展会前协商、明确参会人员、召开协商会议、形成协商成果、落实协商成果”的程序规范开展。基层协商民主既要注重参与人员的代表性、议事活动的规范性,更要注重将协商意见转化为能解决群众切身利益的有效措施、实际行动。选题上,结合政协委员提案、人大代表建议、乡村振兴项目建设、基层社会治理等内容,选择切口小、影响大,群众关心、党委和政府关注的要事作为协商议事议题。在协商成果转化上,县政协建立协商意见交办、督办机制,主席会议成员、各专委会持续跟踪,采取“回头看”的方式,开展不定期实地检查,紧盯协商意见措施落地见效。
富宁县政协始终把“协商在基层”工作作为一项重点任务来推进,努力推动政协协商与基层协商有效衔接,助力基层社会治理取得初步成效。今年以来,富宁县政协结合省、州政协关于“协商在基层”工作的相关要求,修订印发《富宁县开展“协商在基层”工作方案》,进一步明晰协商原则、协商内容、协商程序,搭建协商平台、健全协商制度、确定协商议题等,为新一届政协委员学习掌握如何开展“协商在基层”工作提供了基本遵循。
县政协成立“协商在基层”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四个指导组,分别由一位副主席和联系乡(镇)的专委会领导干部为指导组人员,负责指导全县13个乡(镇)协商议事室建设、培训协商主体、开展协商活动等具体工作,确保各乡(镇)新一届政协委员小组规范开展协商议事活动,保障了基层协商质量。本年度,全县13个乡(镇)初步确定28个协商议题。目前,已开展8次(场)协商活动,正在积极落实已完成的协商成果事项。
为提高基层政协工作影响力,引导乡(镇)政协委员小组规范开展委员活动并对各乡(镇)委员工作室建设提出了新要求。乡(镇)设立协商议事会议,作为各乡(镇)协商议事平台,乡(镇)党委副书记、政协委员小组长为协商议事会议召集人,住乡(镇)的州、县政协委员,联系乡(镇)的县政协专委会组成人员,党员代表,群众代表和乡(镇)相关部门人员为协商议事成员。同时,还把是否关心关注党委和政府工作、是否热爱公益活动、是否善于表达发言等作为审核条件,切实建强协商主体,确保基层协商议事活动高质量开展,充分发挥政协“协商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独特优势作用。各乡(镇)的协商议题,主要由乡(镇)征集或乡(镇)党委出题,县政协“协商在基层”工作指导组与乡(镇)协商议事会共同商量确定。议题选取坚持“切口小、党政所需、政协所能”的原则,内容主要围绕全县中心工作、群众关心关注、群众身边多年未解决的事宜等。即:立足村庄规划建设,助力乡村振兴发展;聚焦特色产业发展,共商增收致富出路;围绕人居环境改善,绘就生态宜居底色;紧盯矛盾纠纷化解,促进社会平安和谐;强化培训指导,深入开展协商。

(来源:云南政协报)
(编辑:刘梅 排版:张振飞 审核:李云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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