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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酒驾醉驾须常抓不懈、久久为功
发布时间:2024-12-25 15:37:21
临近年末,亲友返乡、吃杀猪饭……亲朋好友聚会增多,难免小酌一杯,酒驾醉驾案件易发、多发。酒驾醉驾是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2011年“醉驾入刑”以来,“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已成为大众普遍共识,然而一些人总是抱有侥幸心理和赌徒心态,漠视生命、无视法纪,不惜以身试法。
“冯某某,中共党员,文山州某单位工作人员,2024年11月29日17时26分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张某某,西畴县某乡某村某党支部党员,2024年12月18日10时10分,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长期以来,文山州坚持把整治党员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行为作为深化作风建设的着力点,采取“先曝光、后核查、再处理”的方式,对公安机关移送的辖区范围内党员、公职人员涉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进行通报曝光,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不断加大案件查处力度,以“零容忍”态度坚决向酒驾醉驾行为“亮剑”。
在传统酒文化的影响下,酒驾醉驾具有长期性、反复性,是一个多发易发的顽症痼疾,特别是随着广大农村地区经济条件的改善和汽车数量的增加,加大了农村地区交通管理难度,成为酒驾醉驾治理中的一块短板。喝得不多、骑车不开车、深夜时间、偏僻地区、短距离驾驶路程……都不应该成为酒后驾车的掩护和借口。治理酒驾醉驾,必须常抓不懈,久久为功。既要巩固当前的治理效果,也要依靠法治手段,让每一个人树立并夯实法治意识、规则意识、生命意识、责任意识。让拒绝酒后驾车陋习成为每个人的行动自觉,推动交通参与者形成规则意识,养成文明守法习惯。笔者认为,治理酒驾醉驾,需要各方协同配合做好以下几点:
拧紧思想“法”条,算清违法成本。酒后驾车不是酒的问题,关键是思想的弦松了。要利用线上、线下多种方式全方位、多层次地开展禁酒驾醉驾宣传工作。以案释纪、以案释法、以案释责,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用春风化雨、润物无声的正面引导和直抵灵魂的警示教育,帮助公众算清酒驾醉驾的政治成本、经济成本、社会成本和家庭成本,筑牢抵制酒驾醉驾思想纪律防线,引导公众培养规则意识,养成守法习惯。特别是在节假日期间,相关部门要加大宣传和整治力度,避免欢庆之时“醉”上加“罪”。
加强部门协作,从严从重处理。建立纪检监察机关与公安交管部门的常态化协作配合机制,加强信息互通、线索互移,把执纪和执法贯通起来。 州、县(市)纪委监委要加强与公安等司法机关的协作配合,督促公安机关及时将查获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人员名单移送纪委监委,用好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数据库,持续做好曝光问责;交通运输部门运用科技手段,加大交通技术监控覆盖面,通过大数据分析研究酒驾醉驾多发时段路段和重点人群,科学调度警力,提高酒驾醉驾查处率,形成足够威慑;司法机关单位要及时梳理总结办案中发现的问题,充分运用司法建议、检察建议、提示函等机制,加强部门协作,共同堵塞管理漏洞。
推动综合治理,引导多方参与。“醉驾入刑”后,酒驾醉驾表面看成为了法律问题,但其根源依然还在于社会文化和观念,要推动酒驾醉驾的综合治理,鼓励全社会的力量共同参与治理。规范、鼓励代驾行业发展,增加就业人员,降低聘请代驾成本;探索通过补贴等方式,鼓励汽车生产商在出厂新车内强制安装酒精检测装置,降低酒驾醉驾风险;鼓励酒驾醉驾行为人从事交通志愿服务、社区公益服务,提升守法意识和社会责任感;鼓励餐饮、娱乐等行业和停车场管理人员参与酒驾醉驾共治劝阻活动,并设立道路交通违法监督举报平台,畅通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举报渠道。

(唐雪娇)
(编辑:董飞 排版:张振飞 责编:谢思思 终审:徐昌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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