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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网讯 为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全面实施,7月28日,国家民委宣讲团到文山开展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示范宣讲。
此次宣讲对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的立法过程、重大意义、主要内容、法律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等内容进行了全面讲解。整场宣讲理论扎实、逻辑清晰、内容详实,为全州各族干部群众依法开展民族工作、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建设提供了专业指导。大家表示,将带头学习好、贯彻好、落实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自觉用法律指导和推动新时代文山民族工作,以实际行动推动全州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再上新台阶。
“整场宣讲深入浅出、内容丰富、精准务实,对我们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准确把握核心要义、贯彻落实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州民委副主任杨凌表示,全州民族工作部门将把学习宣传贯彻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和推动新时代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任务,把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纳入我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讲团宣讲内容,组织州级宣讲团成员分层分类、深入基层开展宣讲,向广大党员干部、学校师生和各族群众全面广泛宣传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持续促进全州各民族广泛交往交流交融,不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动文山民族团结进步事业越来越繁荣。
州壮学会会长张邦兴表示,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为基层民族文化研究工作立起了法治标尺。州壮学会将组织全体会员专题学法,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贯穿课题研究、文集编撰全过程;调整研究重心,主攻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本土史料,挖掘共享中华文化符号,为本地共同体教育提供本土素材;发挥双语优势,联动各民族学会开展普法宣讲,规范线上线下宣传阵地,传播民族团结正能量,为全州民族团结进步、边疆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贡献壮学会力量。
“听完本次宣讲,我深受教育和鼓舞。”富宁县民族文化工作队队长、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黄祥表示,作为模范和坡芽歌书合唱团团长,下一步将带领合唱团全体成员,把相关法律编成大家爱听的山歌,到村寨、学校传唱宣传,用民族文化传唱民族法治。同时发挥好模范示范作用,以山歌为载体,讲好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坡芽故事,促进各族群众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不断巩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群众基础,汇聚起全州各族儿女团结奋进、共谋发展的磅礴力量。
记者:董昊鑫 杨维
编辑:董飞
美编:冯明兰
二审:谢思思
终审:徐昌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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