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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人大常委会对自然保护区开展立法调研
文网讯 5月22日至25日,以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陶开晖为组长、州人民政府副州长周家宝为副组长,州人大法制委,州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研究室,州政府法制办、州林业局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调研组,深入文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文山片区、广南八宝省级自然保护区、富宁驮娘江省级自然保护区开展立法调研。
通过实地调研,调研组认为,三县(市)高度重视保护区管理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管理机构和人员编制,组建领导班子和工作队伍,将自然保护区管理工作纳入县(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做到全面规划、统一管理、合理利用,不断加强和改善林区道路、管护设施等基础设施建设。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调研组对进一步做好自然保护区管理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调研组要求,文山市要进一步加强保护区保护管理工作,科学合理做好保护区内生态移民规划和移民工作,加大对保护区内居民生产生活的扶持力度,在保护内进行有关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要进一步完善八宝水库防汛预警、明确责任落实,加强重点部位、重点环节巡查排查,确保群众生产生活安全,做好痕迹管理和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要抓好富宁驮娘江保护区队伍建设,配强配齐保护区管理机构领导班子和工作人员。栽桩定界,明确保护区保护管理范围和四至界限。抓好民生改善,切实反映和解决保护区内居民生产生活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同时抓好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的宣传贯彻和执法监督。
(调研组)
(编辑:程于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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