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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人大常委会召开贯彻实施《立法条例》座谈会
徐昌碧在贯彻实施《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立法条例》座谈会上强调
认真贯彻实施《立法条例》 为推进依法治州提供法制保障
文网讯 8月2日,州人大常委会召开贯彻实施《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立法条例》座谈会,安排部署《立法条例》宣传贯彻执行工作。
州人大常委会主任徐昌碧出席会议并讲话。副主任陶开晖主持。副主任兰朝明、何代文、张仁茂,秘书长李敬星出席会议。
徐昌碧指出,立法是国家权力机关行使国家权力的重要形式,立法法是关于国家立法制度的重要法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要求我们全面加强立法工作,持续加强立法工作,不断改进立法工作。《立法条例》共6章45条,其内容主要体现了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人大对立法工作的主导,群众和人大代表的参与。《立法条例》的公布施行,标志着我州立法工作正式迈上了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法制化轨道。
徐昌碧强调,今后一个时期,我州立法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要求,坚持州委对立法工作的领导,发挥州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扎实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进一步加强执法检查,确保法律法规得到有效实施。进一步加强政府立法,提高政府立法工作质量。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努力使制定的每一部法规立得住、行得通、切实管用。进一步加强立法评估,保证制定的条例能得到有效实施。进一步加强法规宣传,提高群众知晓率。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逐步实现立法工作专业化。
座谈会上,州人大常委会法制委、州政府法制办等5个部门就贯彻实施《立法条例》作了发言。
(记者杨月波)
(编辑:郭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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