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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到文山州调研《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
2018-08-07 09:05 文山新闻网

文网讯 8月2日至3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福生率调研组到我州,对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推进制定《云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进行专题调研。

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省人大常委会环资工委主任黄文武参加调研。徐昌碧、侯强、李春林陪同调研并参加座谈。李云龙陪同在文山市的调研。

由驻滇的部分全国人大代表以及省人大常委会部分工委、省环保厅、省政府法制办等相关人员组成的调研组先后到丘北县和文山市实地调研了众强新型墙材有限公司、普者黑湖泊仙人洞村段环湖截污治污工程、普者黑入湖河口湿地工程项目、文山州安节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文山市美泉尊府房地产开发项目、文山铝业有限公司,并召开座谈会听取我州贯彻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法》的情况汇报,听取与会者对推进制定《云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的意见建议。

通过实地调研和听取汇报,调研组对文山州贯彻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法》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调研组指出,文山州委、州政府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在贯彻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法》工作中,做到领导重视、工作到位、成效显著。在看到成绩的同时,也要清醒地认识到, 在保护与发展的过程中还有许多需要协调和解决的问题,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任重道远。

杨福生强调,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了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形成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我们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指导。要深入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提高政治站位,深化工作认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省委的决策部署上来,切实按照要求开展好各项工作。要深刻认识全省生态环境保护的形势,把握省情,与时俱进。通过努力,我省生态文明建设工作迈出了坚实步伐,但也面临着新形势、新问题,尤其是水污染、土壤污染等问题不容忽视。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对云南提出的努力成为我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的发展定位,加大工作力度,加强法律保障,充分协调配合,履行好职能职责。要有法可依、执法必严,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要发挥担当精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建章立制,结合实际采取措施,切实打好蓝天保卫战。同时,结合文山州发展铝工业的实际,处理好发展与保护的关系,做到既要金山银山,也要绿水青山。

(记者陆志芳)

(编辑:郭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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