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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砚山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成功办结全县首例不动产居住权登记业务,标志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居住权制度在该县正式落地,进一步丰富了不动产登记服务内容,为群众安居权益提供了坚实法治保障。
居住权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新增的重要用益物权,可在不变更房屋产权归属的前提下,为特定人群设立独立、合法、长期的居住权益,主要适用于老人养老安居、家庭财产分配、特殊群体住房保障等情况,能够有效化解家庭房产纠纷,解决群众安居难题。
此前,砚山县居民王女士为保障母亲晚年居住权益,主动到不动产登记大厅申请办理居住权登记,成为该县首例居住权登记业务申请人。针对该项全新业务无办理先例的情况,砚山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主动对接上级部门学习业务规范,准确把握审查流程与办理标准,同时开通便民绿色通道,安排专人全程跟进,提供指导并代办相关手续,仅用半个工作日便高效完成全流程业务办理,顺利核发居住权登记证明,消除了王女士一家关于安居的后顾之忧。
“居住权登记制度的落地,是砚山县深化‘放管服’改革、精准服务民生的重要举措。我们优化办事流程,提升服务质效,顺利办结全县首例居住权业务。接下来,我们将持续优化服务,夯实业务能力,加大政策宣传力度,让更多群众享受到这项惠民政策,切实为群众安居乐业保驾护航。”砚山县自然资源不动产登记中心主任李淑莲表示。
首例居住权登记业务的顺利办结,填补了砚山县业务空白,让家庭内部关于居住的约定转化为受法律保护的居住权。为让更多群众熟知、用好居住权政策,不动产登记窗口持续优化便民服务,细致地为办事群众解读政策内涵、权利边界和办理流程,切实让群众办事省心、安心、放心。
现场办事群众张女士说:“我今天是来办居住权登记的。这房子是我给女儿买的,但我养老还得住在这套房子里面,办了居住权登记以后,我养老就有地方住,不用担心子女不孝顺没地方住,也不怕房子被子女擅自卖掉,我的养老权益可以得到很好的保护。”
下一步,砚山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将持续深化政务服务改革,常态化开展业务培训,全面提升业务办理能力,多渠道普及居住权相关政策,持续完善多元化住房权益保障体系,以精细化、高品质的政务服务,不断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砚山融媒记者:文鸿映 李镐阳
实习编辑:吴忠天
美编:向传帅
二审:谢思思
终审:徐昌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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