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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南县为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就医减负90%,前提是你得规范住院

发布时间:2018-04-24 10:55:30   阅读 10028  

  为确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看得起病,防止患者因病致贫、因病返贫,2017年,广南县建立完善并实施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医疗费用兜底保障机制等四重保障措施,大幅减轻了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符合转诊转院规范住院治疗费用。

 

1

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倾斜政策。

  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一级医疗机构住院的不设起付线,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提高5%报销,报销比例达到95%;符合转诊转院规定在二级医疗机构住院的,起付标准减半收取为200元,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提高5%报销,报销比例达到85%;符合转诊转院规定在三级医疗机构住院的,起付标准减半收取为400元,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不低于70%,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救助部分取消封顶线。

2

大病保险倾斜政策。

  提高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大病保险实际补偿比例,起付线降低50%,分段支付报销比例不低于70%。即3000元(不含)—5万元(含)的部分,支付比例为70%;5万元以上(不含)的部分,支付比例为75%。最高支付限额提高50%,达到30万元。

3

医疗救助政策。

  建档立卡户贫困人口符合转诊转院规范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政策范围内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报销后达不到90%的,通过医疗救助补助达到90%。

4

医疗费用兜底保障政策。

  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通过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报销后,符合转诊转院规范住院治疗费用实际补偿比例达不到90%和个人年度支付符合转诊转院规范的医疗费用仍然超过本县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部分由县财政兜底保障。
  据统计,2017年度,建档立卡贫困患者住院就诊26034人次,四重保障报销总计7830.96万元。2018年第一季度,建档立卡贫困患者住院就诊9832人次,四重保障报销总计2523.66万元。

(梁光丽)

 

(编辑:侯佑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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