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敲诈勒索、欺压百姓,马关这股恶势力难逃法网

发布时间:2019-04-17 10:38:01   阅读 18955  

敲诈勒索

法理不容

2017年底,马关县公安局在对马关城区社会治安专项整治行动中发现,有社会闲散无业人员长期向马关县新客运站旁从事非法营运的私家车司机收取保护费。经过调查,该集团采取聚众造势、言语恐吓、损毁车辆等暴力威胁手段,于2012年2月至2018年1月强迫私家车司机缴纳保护费。


指认现场

2018年1月,马关县公安局成立专案组对该团伙立案侦查,共抓获犯罪嫌疑人12人,破获案件65起。



法警将被告人押解到庭

2019年3月,马关县人民法院对该案公开开庭审理。


公开开庭审理

经依法查明,该犯罪集团系以被告人胡某为首要分子,以被告人刘某某、蔡某为骨干成员的恶势力犯罪集团,其集团成员包括被告人柏某某等9人,该集团经常纠集在一起,共同故意多次实施敲诈勒索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属于典型的恶势力犯罪集团。

以案释法

该涉恶集团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有组织的采取聚众造势、纠缠、言语威胁、暴力损毁车辆等手段强行索取公私财物,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之规定:涉嫌敲诈勒索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

(来源:微马关)

(责编:郭韦)

(审核:资云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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