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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 自身也难保了

发布时间:2019-05-05 10:32:04   阅读 16391  

文山市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大队干警田江在个人检讨书里写道:

我作为一名警察,理应严守工作纪律,但自己仍在明知违规的情况下使用公安网络系统帮助查询其他公民的个人信息,我对自己的行为感到深深的愧疚和自责。

经查,2018年3月12日,文山市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大队干警田江,受妻子表弟、恶势力团伙成员朱某某之托,在未经任何审批手续的情况下,违规在《云南省公安厅彩云汇情报平台》查询了有关人员的个人信息并通过微信传给朱某某用于追讨高利贷债务,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

2019年3月22日,田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撤职处分。

【执纪者说】

执纪者必先守纪,律人者必先律己。田江作为一名共产党员、人民警察,天职本是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治安,保护一方安宁,但在人情关系面前,却沦为恶势力“保护伞”,完全背离了“守护神”的本职本色。在扫黑除恶斗争中,纪检监察机关将充分发挥监督监察专责机关的作用,加强线索摸排,深挖彻查,“破网打伞”,不放过任何保护势力。

(来源:文山纪检监察网)

(编辑 骆丽)

(审核 资云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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