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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宁县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通过省级考核验收
发布时间:2021-03-18 09:13:51
文网讯 3月12日至15日,省民族宗教委监督检查处副处长农忠茂带领省级检查组,深入富宁县开展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考核验收工作。
考核验收组一行先后来到里达镇瓦蚌村、云南强丰农业科技公司、木央镇、田蓬镇狮子山和口岸、郎恒边境派出所、县政务服务中心、新华镇中心学校、县医院等,检查考核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村寨”“进企业”“进乡镇”“进军警营”“进基层政法单位”“进机关”“进学校”“进服务行业和窗口”等工作。
通过实地考核验收和听取汇报等,考核验收组认为,富宁县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特点突出、亮点鲜明、融合有力、成效显著、达到标准。经研究,同意富宁县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通过省级考核验收,并按程序推荐上报国家民委。
考核验收组要求,富宁县要全面准确把握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深刻内涵和方法,全面准确把握县情特点和创建亮点,全面准确把握党的民族政策,全面准确把握创建宣传教育主旨要求,全面准确把握关于推荐第九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的通知精神,以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为契机,抓紧完善相关资料,查缺补漏,提炼经验做法,提升创建工作的水准和核心竞争力。
(富宁县融媒体中心记者:邝田云 白芸璐)
(编辑:侯佑琴 排版:钟晓明 审核:梁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