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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卫健委着力推进 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
发布时间:2021-08-12 09:41:26
文网讯 近年来,在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中,州卫生健康委认真落实党的各项民族政策,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为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夯实健康基础。
2018年以来,我州卫健系统累计举办民族政策宣讲和培训等各类宣传活动30余场次,发放宣传资料5000余份,受教育干部群众达8000余人次。
将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与脱贫攻坚相结合。我州卫健系统以推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建设、提升医疗保障能力为着力点,充分履行行业扶贫职责,全力投入健康扶贫工作。“十三五”以来,通过健康扶贫政策扶持,全州因病致贫返贫人口减少3.61万余户,健康扶贫政策惠及15.18万余人。结合精准扶贫工程,筹集资金40余万元帮助砚山县维摩乡普底村发展集体经济和产业开发,切实为少数民族群众增强发展后劲提供有力支持。全州共新建医疗卫生机构221个,创建三级甲等医院2所、二级甲等县级公立医院12所,乡镇卫生院、村级卫生室标准化达标率100%;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诊取得明显成效,常见病、多发病实现就近诊疗。加快实施卫生健康人才培养工程,全州卫生健康人员总数从1.99万人增加至2.99万人,着力破解基层医疗服务水平不高和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等问题。
将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与卫生健康重点工作相结合。积极扶持少数民族医药的传承创新,稳步推进和规范少数民族医药在医疗、保健和产业等方面的协调发展,全州已拥有壮医药学会、民族医药学会等多个民族医药社会团体组织。
将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与开展创先争优相结合。州卫生健康委把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活动融入“忠诚、干净、担当”、“两学一做”等主题教育活动中。近年来,州卫生健康委先后荣获“省级文明单位”等集体荣誉称号17项,机关干部先后有40余人次获得省部级和州级表彰。今年1月19日,文山州被国家民委命名为第八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州卫生健康委、州医院、州皮肤病防治所、砚山县卫生健康局、文山市医院、砚山县中医医院、丘北县医院、富宁县医院被州委命名为第一批创建活动示范单位(医院),其中州医院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得到省、州级充分肯定,已列为全州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观摩点,被评为第二批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
(记者:张清 通讯员:梁光辉)
(编辑:熊明刚 排版:钟晓明 审核:资云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