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顶部
登录文山州融媒体中心账号
酒驾,坚决查处!
发布时间:2022-06-03 09:22:15
“王刚,马关县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2022年5月27日20时25分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沈世雄,州公安局党委离退休第四党支部党员(州公安局退休干部),2022年5月27日21时11分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这是2022年6月2日文山州纪委监委通报曝光党员、公职人员涉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的主要内容。“王刚”“沈世雄”都是很响亮的名字,一个是现任马关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一个是曾经的人民警察,都是党员干部,都知道酒后驾车属于违法行为,但仍抱有侥幸心理驾驶机动车上路,最终被交警逮个正着。
今年以来,这样的通报曝光文山州纪委监委已发出五期,涉及行政机关党员干部、事业单位工程师、教师、国有企业人员、村(社区)党支部党员等13人,均为酒驾被公安机关查获。文山市纪委市监委通报曝光八期党员、公职人员涉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被通报曝光的13人均为酒驾被公安机关查获;麻栗坡县纪委县监委通报曝光五期党员、公职人员涉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被通报曝光的6人均为酒驾被公安机关查获;富宁县纪委县监委通报曝光八期党员、公职人员涉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其中有9人为酒驾被公安机关查获。
自2011年起,醉驾入刑已十一周年,饮酒不开车、开车不饮酒的观念已经深入人心,但仍有党员干部频频触犯法律。他们不仅付出违法犯罪的代价,还将受到相应的党纪政务处分,这种知纪违纪、知法违法,酒驾醉驾背后的不正之风,让人匪夷所思。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互为表里、同根同源。不正之风滋生掩藏腐败,腐败行为助长加剧不正之风,甚至催生新的作风问题。文山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坚持“抓早抓小、露头就打、冒头就查”,反复抓、抓反复,深入整治顽瘴痼疾,对酒驾等行为发现一起、通报一起、查处一起,通过以“小”见严,以“小”纠大,着力形成作风整治的高压态势,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有纪不遵的党员干部依纪依规从严从快处理。

(来源:文山州纪委监委)
(编辑:唐雪娇 排版:向传帅 审核:资云波)

滇公网安备 53262102000180 号
文山评议
来为文山改革发展出谋划策
关爱企业 服务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