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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察微故事】“失踪”的生态公益林资金回来了
发布时间:2022-05-10 10:53:10
“拿回来了,3万多块的村集体生态公益林资金拿回来了。”近日,在富宁县谷拉乡纪委的督促整改下,村集体生态公益林资金回“家”了。
去年4月,富宁县委巡察组在谷拉乡巡察期间,有群众向巡察组反映龙灯行政村某村小组原组长许某某离任后没有将村集体资金交接给下一任村小组班子,涉嫌侵占村集体资金。接到县委巡察组转办的问题线索后,谷拉乡纪委立即组织工作人员对该问题进行核查。
通过查阅相关工作资料发现,转账领取该村集体生态公益林资金的账户共有2个,均为该村原村组长许某某的个人账户。核查组通过深入实地走访调查、谈话了解后查明,许某某于2006年至2012年任村小组组长期间共领取该村集体生态公益林资金37395.92元,但仅有2006年的3217.5元已全额发放给群众,其余的34178.42元去向不明。
在核查过程中,许某某交代:村里有一片集体生态公益林,从2008年至2012年期间,财政拨付下来的集体生态公益林资金都由其代为保管。由于每年资金数额不大,许某某打算积少成多后取出来为村里做些事情,便一直留存于自己的账户中,也没及时转交给新任村干部。许某某表示愿意积极配合资金移交,恳求组织宽大处理。
“要在最快时间内把截留的生态公益林款移交给村集体,并召开群众会议,让群众知晓资金的来龙去脉和使用情况。今后资金使用时,务必让每位村民签字按手印,务必将发放情况进行公示公开。”乡纪委组织涉及的村委会和村小组干部研究讨论后,对相关负责监管的干部进行了批评教育并明确整改要求。在谷拉乡纪委的监督指导下,近日,该村及时召开清退会议,并按程序将生态公益林资金34178.42元交接给了新任村小组班子。
“将集体资金存放个人账户,而且不知道是违纪行为,暴露出部分村干部法纪意识淡薄,折射出的是农村集体资产监管存在漏洞、制度执行不规范。”该县纪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以“清廉村居”建设为契机,积极探索“三资”管理模式,不仅要解决制度层面的问题,还要加强对农村资产管理人员的业务及法律知识培训,促进村级财务规范运行,确保村集体资金安全运行,维护村集体和群众的合法权益。
(隆凤梅 肖桂琼)
(编辑:徐珺 排版:张振飞 审核:资云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