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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福超市”—— 用劳动兑换“幸福”
发布时间:2019-05-10 08:43:48 阅读 9200
人的精神和志气,是战胜贫困的重要力量和动力源泉。
资源匮乏、环境制约、家庭劳动力短缺……造成贫困的客观因素多种多样,但精神贫困是主要原因。不实现精神上的脱贫,就难言物质上的脱贫致富。
图为拉孩村村民用积分兑换生活用品。
为解决内生动力不足、依赖思想严重的难题,西畴县以村民自治为基础,以村规民约为依据,以综合激励为手段,积极探索建设“幸福超市”,打造以劳动换取工分,再以工分到“幸福超市”换取商品的扶贫先扶志新模式,构建形成“党政推动、村社实施、群众主体、常态推进”的积分管理机制,唤醒群众“脱贫光荣、安贫可耻”的自强自立意识,把贫困户主动脱贫的志气扶起来,把贫困群众的内生动力激活起来。
“我们村在全县率先建立了以鼓励贫困户自力更生,以劳动换取积分,以积分换取商品,激发其内生动力的‘脱贫攻坚幸福超市’。扶助对象包括全村在册建档立卡户及遇到突发灾害的困难群众和其他需要帮助的群众。去年下半年已有73户人家来‘幸福超市’兑换物品,今年一季度的马上要开始兑换了,预计有60余户来兑换。”西畴县兴街镇拉孩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刘丕荣介绍说。
拉孩村“幸福超市”按照“八有”标准(有挂牌、有房子、有货架、有物品、有制度、有台账、有标价、有专人管理)进行建设,内设“捐赠实物摆放区”和“捐资统购商品摆放区”两个区域。物资筹备由村委会“幸福超市”捐赠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向社会发出倡议,以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工商企业、慈善组织、爱心人士等为重点对象,号召社会各界捐资捐物,为“幸福超市”提供充足的物资储备和保障。得到的捐赠物资,由捐赠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登记后,统一放置到“幸福超市”。
积分实行动态管理,建档立卡户主要围绕“两不愁三保障”、移风易俗及人居环境提升等方面进行量化考核积工分;非建档立卡户主要围绕带动贫困户脱贫、移风易俗及人居环境提升等进行积分考核。农户根据积分考核内容自行申报,由管理人员具体登记,并报村领导小组核实核查。核查结束后在公示栏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期未收到群众不同意见,便通过集中或分散方式开展积分兑换实物活动,受助对象凭获得的“幸福积分卡”到村“幸福超市”兑换所需物品。
“根据积分卡分值,可一次性兑换同等分值的货品,也可分次兑换,积分不清零。对未按脱贫攻坚有关要求抓落实、义务教育阶段有子女辍学、不遵守殡葬改革规定和村规民约、乱砍滥伐、不孝顺长辈、好逸恶劳、搞封建迷信、寻衅滋事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实行一票否决,积分清零。”刘丕荣说。
为把“幸福超市”办好,西畴县通过大力整合各类资源,将政府补助、单位补贴、乡(镇)村自筹、党员干部及社会捐赠的物资和资金,统一集中、造册登记;将各个渠道的资金、物资统一整合到“幸福超市”。对于捐赠的物资,根据各村贫困人口规模和实际需求等情况,合理分配进入“幸福超市”;对于捐赠的资金,由乡(镇)村登记入账,根据贫困户日常生活需求,实行集中采购、进入“幸福超市”,并定期研判群众的留言,调整充实“幸福超市”货物品种,确保货品齐全,供应及时,满足贫困群众积分兑换。
村民到“幸福超市”选取物品不用掏钱,而是用“工分”兑换,农户挣了工分,就等于挣了钱。针对重点关爱户、一般贫困户、低保贫困户、五保贫困户不同类型,还制定每户一份的“工分积分手册”,分别给予10分至50分不等的基础积分。每月底由驻村第一书记、村“两委”成员、驻村工作队员、党员和群众代表等组成工分评议小组,根据贫困群众当月现实表现,对照“幸福超市”积分标准进行集中评议,现场填写“工分积分卡”。贫困群众凭借“工分积分卡”到超市,按1分相当于1元的标准,兑换领取商品。
截至2018年底,西畴县累计收到脱贫攻坚“幸福超市”爱心捐款385.87万元,用于超市的建设运营;接收到的捐赠衣物、棉被、餐具、文具等生活日用品达1.58万件。“幸福超市”已覆盖全县50个村8365户农村群众。
(记者 曾稆)
(编辑 罗钢)
(审核 李正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