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顶部

中共文山州委 文山州人民政府主管 中共文山州委宣传部主办

文山州融媒体中心承办

投稿邮箱:wsrbxww@163.com


@文山人 医保异地普通门诊费用报销政策了解一下

发布时间:2023-08-03 15:53:09  

文网讯  8月3日,文山州医保局印发《文山州医疗保障局关于执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异地普通门诊费用报销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文山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异地普通门诊费用报销相关事宜。

《通知》明确,执行省级关于居民医保异地普通门诊待遇政策。将我州参保城乡居民在州外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发生的普通门诊(含急诊)费用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

《通知》明确,落实城乡居民医保基层医疗机构待遇支付标准。参保居民在州外定点村卫生室(卫生服务站)普通门诊(含急诊)就诊,政策范围内费用报销70%,平均处方值不超过35元;在州外定点一级医疗机构(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普通门诊(含急诊)就诊,政策范围内费用报销60%,平均处方值不超过50元;年度个人普通门诊(含急诊)累计最高支付限额400元。

《通知》要求,加强政策宣传,优化经办服务。各(县)市要加大政策宣传力度,通过多渠道宣传异地普通门诊报销流程和注意事项等,推动异地普通门诊费用“一站式”结算,满足参保群众异地就医需求,因特殊原因不能实现“一站式”结算的,提醒参保群众携带就诊资料返回家乡结算。

(文山州医疗保障局)

(编辑:郭韦 排版:王南 责编:吕静 终审:资云波)

媒体· 矩阵

  • 文山日报
  • 新闻综合频道
  • 综合广播
  • 交通广播
  • 新文山
  • 文山发布网
  • 文山发布客户端
  • 文山发布微信公众号
  • 视听文山微信公众号
  • 学习强国文山州学习平台
  • 文山发布新浪微博
  • 文山发布视频号
  • 视听文山视频号
  • 视听文山头条号
  • 视听文山抖音号
  • 视听文山快手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