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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匿财产规避执行?法院可不惯着你!
发布时间:2023-08-31 09:45:41
“法官,我发现被执行人的12辆车就停在他们公司门口和地下车库,请你们尽快过来!”
“没问题,我们马上就到!”
近日,文山市法院执行局收到申请执行人提供的被执行人财产线索,执行干警闪电出击赶往现场,成功扣押被执行人各类车辆12辆,有效保障当事人胜诉权益。
2021年3月,原告A公司与被告B公司签订《车辆租赁合同》,约定B公司向A公司租赁车辆,每辆车每天租赁费为350元。后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对相关费用的计算方式产生争议,故A公司诉至法院。经法院调解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协议:解除双方签订的《车辆租赁合同》,B公司于2023年8月15日前向A公司支付租车费、油费、修理费、保全费等共计2780493元。因B公司一直未履行调解书确定的义务,A公司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行执行程序后,收到申请执行人提供的线索,执行局立即集结干警前往车辆停放点。到达现场后,执行干警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扣押裁定书,并多次沟通要求其配合法院执行,但其态度一直强硬,拒不交出车辆钥匙。于是,执行干警联系拖车公司将停放在该公司门口的三辆车拖回法院。而停放在地下车库的车辆因地库高度限制、车辆较重等缘故无法用拖车拖出,经请示市法院领导后决定采取搜查措施搜查车辆钥匙,执行局干警随即携带搜查令前往被执行人办公场所进行搜查,同时向车辆管理人员进行释法明理,强调若继续阻拦将有可能面临的法律责任。最终,车辆管理人员将地下车库车辆钥匙全部交出。至此,执行干警在一天内成功扣押被执行人各类车辆12辆,有效保障了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
查封吊车一辆
扣押车辆12辆
此次扣车行动迅速高效,有效打击被执行人隐匿财产规避执行的行为,切实保障了申请人的胜诉权益。下一步,文山市法院将持续加大执行力度,用足、用尽强制执行措施,强力打出执行声威,以实际行动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和诚信守约的社会风尚,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幸福感。
法院采取强制执行措施,依法扣押涉执车辆,是为敦促被执行人尽快履行义务。如果被执行人仍迟迟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扣押车辆将进入司法拍卖程序。
(来源:文山市人民法院)
(编辑:谢思思 排版:陆军 责编:关韦伟 终审:资云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