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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迁!严禁抢栽、抢种、抢建!

发布时间:2023-09-11 16:56:11  

近日

西畴县发布

最新征迁公告

赶紧来看看!

西畴县人民政府关于马关至西畴高速公路

(西畴段)和西畴至富宁高速公路(西畴段)

项目建设拟征地拆迁范围严禁

抢栽抢种抢建的通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规定,经县人民政府研究,现就马关至西畴高速公路(西畴段)和西畴至富宁高速公路(西畴段)项目建设拟征收土地范围及相关要求通告如下:

一、马关至西畴高速公路(西畴段)和西畴至富宁高速公路(西畴段)建设项目范围

二、本通告所指的抢栽、抢种、抢建行为,是指本通告发布之日起,未经批准,任何单位或个人在公告规定的马关至西畴高速公路(西畴段)和西畴至富宁高速公路(西畴段)建设项目征迁范围内抢栽、抢种各种作物和新增建构筑物(新建、扩建、改建、搭建、翻建建筑物、构筑物及设施)的行为。

三、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所有抢栽、抢种、抢建等违法行为必须立即停止。任何单位或个人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的各种作物或抢建的地上构筑物、附着物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四、以抢栽、抢种、抢建等违法行为骗取征迁补偿费的,依法没收非法所得;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五、抗拒、阻挠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清除抢栽、抢种、抢建等行为的,依法予以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六、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应当带头支持马关至西畴高速公路(西畴段)和西畴至富宁高速公路(西畴段)建设工作,党员、公职人员、村(社区)干部包庇或参与抢栽、抢种、抢建等违法行为的,将依纪依法从严处理。

七、乡镇、村委会应切实履行好属地管理职责,加强日常巡查,及时发现违法行为,并坚决制止抢栽、抢种、抢建等违法行为,凡许可、默认、纵容抢栽、抢种、抢建行为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鼓励支持广大人民群众对抢栽、抢种、抢建等违法行为进行监督、举报。

八、举报电话:

西畴县交通运输局:0876-7623687

新马街乡人民政府:0876-3032335

兴街镇人民政府:0876-7877002

西洒镇人民政府:0876-3058427

法斗乡人民政府:0876-7820006

董马乡人民政府:0876-7849010

蚌谷乡人民政府:0876-7839003

莲花塘乡人民政府:0876-7866002

九、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并在拟征收土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村委会(社区)、村小组所在地进行粘贴公告,同时在西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

特此通告

西畴县人民政府

2023年9月11日

(西畴县融媒体中心)

(编辑:罗贤慧 排版:李法楠 责编:资云波 终审:刘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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