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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文山的良好形象 民宿和酒店经营者不得有这些行为
发布时间:2023-09-22 20:11:50
文山广大民宿和酒店经营者注意
文山市场监管部门发出提醒告诫
要求商家维护价格公平
不得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
扰乱市场价格秩序
为规范市场秩序,营造和谐、诚信、规范的消费价格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规定,现对各相关经营者提醒告诫如下:


各民宿和酒店经营者应严格遵守明码标价相关规定,在其经营场所和信息共享平台公示所售商品及提供服务的价格信息,做到要素齐全、内容真实明确、字迹清晰、标示醒目,价格变动时应当及时调整,实际销售价格不得超过标牌价。


不得利用虚假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进行交易;不得在电商平台等渠道预定房间订单生效的情况下单方面毁约,或者擅自提高价格,不履行价格承诺等价格欺诈行为,为消费者提供“质价相符”住宿产品供给;开展促销活动时,应当真实准确、清晰醒目标示活动信息;开展价格促销活动有附加条件的,应当显著标明条件;开展限时减价、折价等价格促销活动的,应当显著标明期限。


各民宿和酒店经营者不得强制搭售商品;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扰乱市场价格秩序;不得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各民宿和酒店经营者要高度重视提升商品和服务质量,建立健全售后服务体系,落实经营者化解消费纠纷的主体责任,积极倾听消费者声音,持续优化管理,提升服务,及时协调解决退款等服务质量问题,化解纠纷在萌芽状态,自觉维护和提升文山旅游形象。
自本提醒告诫书发布之日起,请各相关经营者立即自查自纠,进一步规范自身价格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消费者举报投诉影响恶劣、情节严重,屡禁不止、屡罚不改、抹黑文山旅游形象的经营者责令停业整顿,并予以曝光。情节严重者按照有关规定实施联合惩戒,并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信息依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门户网站等平台向社会公示。
欢迎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对各相关经营者的价格行为予以监督,若发现价格违法行为,请保存好相关证据并拨打12315热线电话进行投诉举报。

(记者:张麟 通讯员:杨丽娟)
(编辑:董飞 排版:冯明兰 责编:关韦伟 终审:资云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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