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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12户符合享受一次性生育补贴……文山州二孩三孩补贴项目落地
发布时间:2023-11-22 15:53:10
文网讯 近日,记者从州卫生健康委员会了解到,为贯彻落实《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实施方案》,加快建立积极生育支持政策体系,推动实现适度生育水平,按照《云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和《云南省生育支持项目实施方案》的规定,我州从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在全州范围内实施一次性生育补贴、育儿补助、婴幼儿意外伤害险参保补贴项目。
根据实施的生育项目规定,我州对从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符合政策生育的二孩、三孩发放一次性生育补贴、育儿补助、婴幼儿意外伤害险参保补贴。
截至2023年11月21日,全州已有6312户符合享受对象申报一次性生育补贴,需兑现资金3751.8万元;有6386人符合享受对象申报育儿补助补贴,需兑现资金510.88万元。2023年第一季度、第二季度、第三季度的生育项目补助资金已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全部兑现给享受对象,第四季度补助工作还在申报中,各项资金兑现要到12月底。
一次性生育补贴享受对象为符合政策生育的二孩、三孩
享受标准:二孩发放一次性生育补贴2000元,三孩发放一次性生育补贴5000元。
资格认定标准:夫妻双方依法办理婚姻登记;生育的二孩、三孩必须是2023年1月1日零时后出生;新出生孩子户口登记在云南省;在符合生育政策前提下,第一次生育,孩子为多胞胎的,新出生孩子按孩次顺序享受二孩、三孩一次性生育补贴(多胞胎中四孩以上的,均按三孩标准分别享受);已有一个子女再生育的,孩子为多胞胎的,新出生孩子按孩次顺序享受二孩、三孩一次性生育补贴;已有两个子女再生育的,孩子为多胞胎的,新出生孩子均按三孩标准分别给予享受一次性生育补贴;再婚夫妻不对再婚之前生育的子女进行合并计算,复婚夫妻按照共同生育子女计算。
育儿补助享受对象为符合政策生育的二孩、三孩(0岁至3岁)
享受标准:按年发放800元育儿补助(共发放3年)
资格认定标准:与一次性生育补贴认定一致。
婴幼儿意外伤害险参保补贴享受对象为符合政策生育的一孩、二孩、三孩(0岁至3岁)
享受标准:婴幼儿购买意外伤害险给予每人每年50元参保补贴。
资格认定标准:夫妻双方依法办理婚姻登记;生育的一孩、二孩、三孩必须是2023年1月1日零时后出生;新出生孩子户口登记在云南省;在符合生育政策前提下,第一次生育,孩子为多胞胎的,新出生孩子均可分别享受婴幼儿意外伤害险参保补贴;已有两个子女再生育的,孩子为多胞胎的,新出生孩子均可分别享受婴幼儿意外伤害险参保补贴;再婚夫妻不对再婚之前生育的子女进行合并计算,复婚夫妻按照共同生育子女计算。

在申报符合政策条件享受一次性生育补贴、育儿补助、婴幼儿意外伤害险参保补贴时,需要夫妻其中一方向子女户口登记地所在社区或村(居)委会提出申请,需要提供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再婚夫妻需提供离婚协议或离婚判决书等相关资料。符合享受条件的应于孩子出生一年内进行申请,逾期不再受理。有申请的群众具体可到子女户口登记地所在社区或村(居)委会详细咨询。
(记者:张清)
(编辑:李娟 排版:冯明兰 责编:郭韦 终审:资云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