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丘北:普法退彩礼,寨邻更和睦
发布时间:2024-03-13 11:22:27
近日,文山州中级人民法院驻丘北县锦屏镇祥启村的工作队员协助祥启村委会成功执行完毕一起彩礼退还纠纷。
据了解,男女双方为自由恋爱,后男方于2021年1月向女方提亲并支付了66000元彩礼,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双方共同生活至2023年1月,因感情不和,女方独自返回娘家并拒绝与男方继续同居。男方于2023年3月向丘北县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女方及其父母退还66000元的彩礼,经丘北县人民法院组织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即女方自愿于2023年6月25日前退还男方彩礼16000元。
约定期限届满后,女方家并未按民事调解书退还彩礼,男方多次追要未果后于2024年1月25日到祥启村委会反映未追回彩礼的情况,并请求村委会协助催要彩礼。村委会及驻村队员收到该情况反映后及时与女方的父亲余某取得联系,余某表示根据当地习俗需送年后即正月十六后才能支付该笔钱。工作人员将该情况反馈给男方后,男方也表示认同。按照年前的约定,男方和余某于正月十九共同到祥启村委会,在村委会及驻村工作队的见证下,余某当场退还16000元彩礼,男方同时将女方留在男方家中的婚服一并交还。
当场兑现退款后,余某表示,虽然两家退回婚约当不了亲家,但仍然会保持和睦的寨邻关系。男方则对祥启村委会及驻村工作队协助其要回彩礼,让其免去到丘北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诉累表示感谢。
(通讯员:陆启慧)
(编辑:董飞 排版:冯明兰 责编:侯佑琴 终审:资云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