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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市法院:用行政“案”警示行政“人”
发布时间:2024-03-14 15:53:10
3月12日,文山市法院公开开庭审理甲公司诉文山市行政审批局、文山市人民政府、第三人乙公司行政许可、行政复议一案,文山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文山市行政审批局局长及作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20余名行政执法人员旁听庭审。
庭审现场,参与旁听的行政执法人员仔细聆听思考了法庭辩论中的争议焦点,观摩了法庭对行政许可案件的事实证据、执法程序、法律适用等环节的审查认定。通过“零距离”旁听行政诉讼案件的审理,行政执法人员进一步了解了行政诉讼中原告、被告的举证责任和法庭对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要求及证明目的的认定标准,对强化责任意识、证据意识、程序意识和法律风险防范意识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有助于提高行政机关的法治意识,增强依法行政能力,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提升司法公信力。近年来,文山市法院积极落实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督促行政机关负责人积极作为,引导行政机关自我纠错,源头化解、实质化解行政争议案件。
下一步,文山市人民法院将持续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充分发挥行政机关解决行政争议的体制优势,增强府院良性互动,常态化开展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参加旁听庭审活动,实现处理一案、指导一片、规范一类的效果,提升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意识观念和能力水平,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通讯员:田润苑)
(编辑:董飞 排版:冯明兰 责编:侯佑琴 终审:资云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