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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我们的权益,他们守护!
发布时间:2024-03-15 17:13:32
为持续优化消费环境
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增强消费者权益保护意识
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到来之际
文山州各地开展了相关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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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净化社会文化环境、保护知识产权、打击侵权盗版违法行为,3月15日,文山州、市两级“扫黄打非”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网信、政法、公安、文旅、市场监管、广电、住建、交通等部门在文山云荷造纸厂联合开展2024年侵权盗版及非法出版物集中销毁活动。
销毁活动采取物理切割、粉碎等环保可回收方式进行,活动主会场设在文山云荷造纸厂,共销毁侵权盗版及非法出版物4万余册(盘),分会场设在文山市金利来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共销毁1500余册(盘)。
与此同时,文山市各乡镇、街道、社区也同步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普法宣传活动。
卧龙街道卧龙社区到文新农贸市场开展“倡导诚实守信 守护消费维权 ”主题宣传活动;薄竹镇综治办、司法所、派出所等多家单位联合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小街镇新时代文明实践所联合镇派出所、综治办、应急中心组织开展普法宣传活动;新街乡通过发放宣传单的方式向群众讲解《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民法典》以及群众实际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追栗街镇利用赶集日联合镇综合执法队、镇食品安全工作人员、村委会开展宣传活动;柳井彝族乡人民政府联合乡派出所、市场监管所等部门开展普法宣传活动;文山州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站联合文山市农业机械技术推广站在红甸乡开展以“提质增粮推技术,护农增效提单产”为主题的“农机3·15”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

3月15日,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牵头,砚山县联合相关部门在七都广场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咨询宣传活动。活动现场通过设置咨询台、悬挂横幅、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向过往群众普及消费者权益保护、用药安全、交通安全、反电诈等相关知识和法律法规。

在现场,工作人员一边发放宣传资料,一边认真、耐心地解答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和疑难案例,为群众解答疑问,提供法律咨询和投诉受理服务、维权指导,引导大家依法维权,提高自我保护意识。

3月14日,西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卫生健康局、县人民检察院、县烟草专卖局等多部门联合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结合“赶集日”人流量大、人员密集等特点,通过在北回广场悬挂宣传横幅、设置咨询服务台、发放宣传手册等方式,用“接地气”的语言、“冒热气”的案例向群众展示生活中常见的假冒伪劣产品并讲解相关辨识方法。群众聚集于此,认真聆听讲解,仔细分析产品,大家纷纷表示在此次宣传活动中受益匪浅、收获满满,不仅提升了对假劣药品、过期食品、假烟的辨识能力,还知晓了维权的渠道和方法。

3月13日,麻栗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了“3·15”市场专项检查。检查中,执法人员结合辖区监管实际,围绕农贸市场、药店、农资销售点、商超等进行了全面检查。重点查看是否存在掺假、标识欺诈、标价不明等违规行为;对药品是否合法、储存条件是否符合标签和说明书的储存要求等方面进行重点检查;对电冰箱、洗衣机等日常家用电器,查看商品的质量认证标志、能效标识、厂名厂址、检验合格证和进货来源,严格确保商品合规性。

针对存在的问题,执法人员现场进行指导整改,确保隐患清零,不留盲区死角。同时督促经营者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制度,进一步提高经营主体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意识。

3月14日,马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以“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主题活动为载体,深入心天地商业广场开展宣传活动,进一步强化消费者维权意识,保障广大群众的合法权益。

活动现场,工作人员通过悬挂横幅、发放宣传资料、讲授等方式,向经营者及消费者发放宣传手册、宣传单,让《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更加广为人知、深入人心。并结合生活中常见的消费维权纠纷案件进行以案释法,提醒广大消费者在合法权益遇到侵害时,及时拨打12315,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同时引导和督促经营者合法经营、文明经营,真正树立消费者至上的经营理念,为消费者提供货真价实的商品与细致入微的服务。

近日,丘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丘北县城财富广场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并集中销毁假冒伪劣商品。

活动以“筑牢维权屏障,激发消费活力”为主题,当天,丘北县市监局工作人员通过设立咨询台、摆放虚假伪劣产品、悬挂条幅、发放相关宣传手册等形式,向过往群众普及与消费者生活息息相关的消费维权知识,现场为大家答疑解惑,引导群众科学消费,提高消费者维权意识。

宣传活动结束后,丘北县市监局执法人员将查获的过期食品、化妆品、不合格化肥、侵权商品、无证生产的食品等各类侵权假冒伪劣商品集中统一销毁。
丘北县应急局也组织志愿者到网格区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文明实践活动。通过发放宣传资料、现场解答疑问等方式,向群众普及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知识,通过模拟消费场景,生动展示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可能遇到的陷阱和风险,引导群众如何识别、避免和应对这些问题;提醒沿街商铺要诚信经营,杜绝欺骗消费者的行为,共同营造一个和谐、公正的消费环境。
3月15日,广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大革假垃圾处理厂对不合规产品进行了集中销毁,充分展示了广南县着力打击市场违法行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信心和成果。
3月15日,富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县公安局、县烟草专卖管理局,在富州广场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摆放着各种各样的假烟、假酒等假冒伪劣商品,工作人员通过现场讲解真假产品的区别,让消费者上手触摸真切感受,从而练就消费者辨假识假的“火眼金睛”。此外,工作人员通过发放400多份印有民生领域消费维权典型案例的宣传资料,向社会公众宣传打击侵权假冒相关法律法规,并告知消费者在日常生活中如果权益受到侵害,通过“12315”投诉举报平台保护自身权益。

当天,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全县日常监督检查、专项整治、投诉举报处理等方式查处的涉及食品、药品、化妆品等假冒伪劣商品在垃圾中转二站进行了集中销毁,本次集中销毁假冒伪劣商品共计448个品次,货值21.64万元。
(记者:张磊,文山市融媒体中心记者:牛世婷,砚山县融媒体中心记者:陆洁,西畴县融媒体中心记者:廖文宇 陈露,麻栗坡县融媒体中心记者:吴新航 李意,马关县融媒体中心记者:吴兰会 通讯员:孙廷庆,丘北县融媒体中心记者:何根,广南县融媒体中心,富宁县融媒体中心记者:刘思仪 实习记者:廖春迪)
(编辑:李娟 排版:冯明兰 责编:侯佑琴 终审:资云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