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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州住房公积金冲还贷业务再升级
发布时间:2024-03-18 09:37:23
今年2月起,我州住房公积金冲还贷业务再升级。属本州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并办理州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均可使用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办理“冲还贷”业务(含借款人及其配偶)。
升级一:“按月冲”还款规则更灵活
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选择“按月冲”还款方式的,还款满12期后,贷款职工可使用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冲还一次贷款,下一次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冲还仍需间隔12期。若选择结清贷款则无以上时间限制。
升级二:变更冲还方式更自由
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还款期内,贷款职工可选择补签或解除“按月冲”、“按年冲”扣划协议,也可在“按月冲”、“按年冲”还款方式之间自由变更。
办理方式:贷款职工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州内任一管理部服务大厅办理。
升级三:线上自主还款更便捷
无论是否签订扣划还款协议,每还款满12期,贷款职工均可通过线上渠道自主使用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冲还贷款。
已选择“按年冲”还款方式的,期满自动扣划余额冲还贷款。
操作路径:登录微信公众号“文山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贷款功能列表—提前还款—提前还部分—结算方式选择“公积金”—输入还款金额—获取短信验证码后提交。
温馨提醒:
1.输入还款金额时,需保留账户内百位数以下余额。例如,贷款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为66666元,本次可用于冲还贷款的最大金额为66600元。
2.签订有“按月冲”还款方式的贷款职工,如在本月还款日前进行冲还贷操作,请务必留足当月贷款还款额,确保正常扣款。
(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编辑:刘虹 排版:向传帅 责编:关韦伟 终审:资云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