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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宁两人网上发视频互相侮辱 警方:罚!
发布时间:2024-03-22 15:51:54
网络平台
绝对不是肆意发泄私愤之地!!!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不是用来攻击他人的武器,更不是用来维护自身权益的有效途径。近期,富宁县公安局那能派出所查处一起利用信息网络侮辱他人案件。
近期,那能乡一村民韦某到派出所报警称,其被同村的何某通过抖音平台发布视频的方式进行辱骂,现对其名声名誉造成了一定影响,请求那能派出所调查处理。接到报警后,那能派出所立即开始调查,经调查发现,何某两年前开始在村内传播侮辱韦某的言论,韦某一直不予回应。但近期韦某在抖音上发布了一条讽刺何某的视频,被何某知晓后,何某在抖音上发布了一条侮辱韦某的壮语山歌视频,韦某知晓后,也在抖音上发布了两条侮辱何某的视频。双方视频均被多人点赞收藏,在村内造成一定影响,破坏了村风。
目前,富宁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之规定,依法对何某侮辱他人的违法行为给予八日行政拘留处罚、对韦某侮辱他人的违法行为给予六日行政拘留处罚。
(来源:富宁警方)
(编辑:谢思思 排版:向传帅 责编:关韦伟 终审:资云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