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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勿以身试法!三分钟,两男子醉驾在文山接连被查
发布时间:2024-03-29 11:27:42
前一天晚上饮酒后
第二天抱着侥幸心理驾车外出
没想到刚出城区
就被文山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
逮个正着
两人均涉嫌危险驾驶罪
2月27日上午,文山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八中队在文山城郊茶安路段处对辖区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公开查缉。
9时10分,一辆黑色的越野车进入警方的视线,现场民(辅)警对驾驶员进行例行检查时,民(辅)警手中的酒精含量检测棒出现预警,民(辅)警当即责令驾驶员郑某某将车子靠边进行现场呼气检测。现场检测,驾驶员郑某某每100亳升血液有171毫克的酒精含量,远远超过醉酒驾车的标准。
9时13分,距查获驾驶员郑某某仅3分钟,驾驶员王某驾驶着一辆白色越野车驶来,酒精含量检测棒同样出现预警。民警现场依法对王某进行酒精含量检测,经检测,王某每100亳升血液有84毫克的酒精含量,已经涉嫌醉酒驾车。
根据两人现场检测的结果,文山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当天上午派出人员将郑某某、王某依法带至文山市人民医院进行抽血,并送至相关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根据相关司法鉴定机构的鉴定结论,郑某某、王某的血液检测都达到并超过醉酒驾车的标准。两人的行为已涉嫌构成危险驾驶罪。文山市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第六十八条、第七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分别于3月7日、3月14日依法对两人采取相应的法律措施,并依法吊销两人的机动车驾驶证。文山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将这两起立案侦查后移送检察机关提起诉讼,依法追究涉案人员郑某某、王某的法律责任。
酒后驾驶机动车对社会的危害性较大,更是公安机关长期坚持整治打击的重点,希望广大驾驶人严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不要视法律为儿戏,一旦触碰法律的底线,将害人害己,酿成终身的遗憾。
(来源:文山市融媒体中心)
(编辑:唐雪娇 排版:冯鹤 责编:郑泽娅 终审:资云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