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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市查获“非烟”30余条!
发布时间:2024-04-24 09:49:41
香烟属于国家烟草专卖商品
在未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情况下
禁止私人随意运输、经营
但偏偏有些不法经营者
为牟取暴利
私自贩卖香烟
殊不知
这是一条踏上违法犯罪的不归路
4月18日晚9点,文山市公安局经侦大队民辅警联合市烟草专卖局执法人员,在文山市卧龙街道某快运公司业务部查获非法经营的香烟30余条,品牌包括“红河”“娇子”等各类香烟,涉案价值10000余元。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国家对烟草专卖品的生产、销售、进出口依法实行专卖管理,非法经营烟草及香烟不仅涉嫌犯罪,而且严重扰乱市场秩序。广大人民群众如发现非法经营烟草及香烟线索,请及时向烟草部门或公安机关举报,公安机关将坚决从严打击查处。
(来源:文山市公安局)
(编辑:周秋 排版:冯明兰 责编:郑泽娅 终审:资云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