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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文身?官方发文禁止!

发布时间:2024-05-16 16:29:00  

文身

对于未成年人

不仅造成了身体上的伤害

对他们的前途也有不良影响

近日

文山市发布

《关于禁止向未成年人

提供文身服务的提醒告诫书》

具体内容如下

↓↓↓


关于禁止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的提醒告诫书

各文身服务经营者:

近年来,文身逐渐成为未成年人追逐的一种“潮流”,或出于好奇、从众心理,选择文身的未成年人越来越多。文身不但会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也会对未成年人就学、参军、就业等造成不利影响,还会成为诱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社会风险点。为规范全市文身服务行业市场经营活动,切实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成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未成年人文身治理工作办法》等相关要求,特向文身服务经营者提出提醒告诫:

一、开展文身服务经营活动必须办理《营业执照》,禁止无照经营。

二、经营文身服务类的经营者,经营范围必须标注“文身服务(除面向未成年人)”,营业执照内没有该经营范围的应立即到所在地登记机关办理经营范围变更登记,营业执照内有文身(文身)字样但未注明“除面向未成年人”的应到所在地登记机关办理换照登记。

三、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粘贴“禁止向未成年人文身”等字样的提示语。

四、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属于违法行为,任何企业、组织和个人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对难以判明是否是未成年人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

五、文身经营者应保证文身所用器械、颜料、化妆品等产品的来源合法合规,文身场所安全可靠,并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示经营的商品或提供服务的价格,严禁使用无中文标识的产品。

六、对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未成年人文身治理工作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罚。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请全市文身服务经营主体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依法经营,让我们共同行动起来,从现在做起,保护未成年人远离文身,共同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文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5月6日


未成年人文身不是私事

也不是家事

而是关系到

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大事

必须“管”起来

如发现违法违规行为

请拨打12315举报

(来源:文山市融媒体中心)

(编辑:李娟 排版:冯鹤 责编:关韦伟 终审:资云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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