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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落难井边,热心群众捡拾后送至派出所
发布时间:2024-05-22 11:15:08
“警官,我刚才在水井边捡到一只大鸟,你们来看一下是不是国家保护动物!”近日,一位热心群众将捡拾到的一只野生动物送到了广南县珠琳派出所。
据热心群众田先生介绍,今天上午,他路过离家不远一井边时,发现一只大鸟,等田先生走近,大鸟不但不飞走,反而发出哀鸣声,田先生觉得这不是一只普通的鸟,但又不能确定其真实身份,听它发出的哀鸣声,这只大鸟肯定是受伤了,田先生不知道怎么处理,于是送到派出所求助。
经初步观察,民警发现该大鸟的脚受伤了。为确保其得到专业救治,避免再次受到伤害,民警立即与农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取得联系,并对热心群众的救助行为表示感谢。经农业服务中心专业人员现场确认,该野生动物系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灰鹭。民警小心地托起受伤的灰鹭,将其移至农业服务中心进行专业救治和保护。
一直以来,广南县珠琳派出所持续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做好野生动物保护救助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让“保护野生动物、构建和谐生态”的观念根植辖区群众心中,共同保护野生动物资源,保护辖区的绿水青山。
野生动物不仅是一种自然资源,更是重要的生态资源,保护野生动物人人有责,如遇到野生动物受伤或者入户觅食等情况,应及时报警或者与林业部门取得联系,若发现不法分子非法猎捕野生动物,请及时报警,公安机关将严厉打击非法捕猎野生动物违法犯罪行为。
(来源:广南县公安局)
(编辑:李娟 排版:陆军 责编:谢思思 终审:资云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