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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关法院以“令”促监护回归关爱未成年人
发布时间:2024-05-28 16:29:29
近日,马关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未成年人刑事犯罪案件,本着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以及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根据案件事实和法律规定对当事人杨某适用缓刑。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发现杨某曾受到行政处罚,如今更是因触犯法律而受到刑事处罚,这与杨某的监护人监管不力、家庭教育缺失有关。为预防杨某再次走上违法犯罪道路,承办法官决定向杨某的母亲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责令其接受家庭教育指导。
5月16日,杨某的母亲准时到法院报到,承办法官与其敞开心扉交流,引导其树立正确的家庭教育观念,要求其预防和制止杨某的不良行为,并进行合理管教。同时,向杨某的母亲发出《督促监护令》,督促其切实履行监护职责。经过教育指导,杨某的母亲表示今后将会履行起家庭教育责任,加强对杨某的关心和管教,帮助杨某回归正常生活。
下一步,马关县人民法院将持续发挥司法能动性,在审理涉未成年人案件中,发现监护人拒绝、怠于履行家庭教育责任的,将主动督促其增强家庭教育监护意识和能力,对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强力治标、有效治本,为提升未成年人法律意识、营造良好家庭氛围、构建和谐社会贡献法治力量。
(来源:平安马关)
(编辑:刘虹 排版:陆军 责编:侯佑琴 终审:资云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