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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场庭审,文山200余人现场旁听!
发布时间:2024-07-04 10:05:36
近日,文山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单位行贿案件。文山州政务服务管理局、州妇联、文山金融监管分局、文山市财政局等多家单位干部职工200余人受邀旁听案件审理,让庭审现场成为生动的廉政教育课堂。
上午9时,伴随着法槌声响起,审判长宣布开庭。公诉机关指控,2014年至2015年,云南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某某为感谢某县农村信用联社原党委书记、理事长潘某某(已判刑)在该公司向某县农村信用联社贷款审批中提供的帮助,先后4次向潘某某行贿155万元。公诉机关认为,该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张某某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的行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三条的规定,应当以单位行贿罪追究公司及其负责人张某某的刑事责任。
在合议庭主持下,整个庭审规范有序。控辩双方围绕指控事实、定罪量刑举证质证并展开法庭辩论,被告单位、被告人及辩护人诉讼权利得到充分保障,回放了一场“权钱交易”的全过程。最后陈述阶段,被告人认罪悔罪,并作出合法合规经营承诺。该案在经合议庭评议后择期宣判。
庭审结束后,法官围绕本案涉及的一些法律法规进行了简要讲解,警醒在场旁听人员,要树立廉洁自律意识,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真正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耐得住磨砺,管得住小节,挡得住诱惑,做好人民公仆。
参加旁听的干部表示,严肃的庭审氛围使他们切身感受到法律的威严,通过与法院、与法官、与案件的“零距离”接触,使自己真正体验了一堂看得见、摸得着的“法治课”。在今后工作中将会时刻警醒自己严守党纪国法,绷紧廉政之弦,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永葆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
(来源:文山市委政法委)
(编辑:唐雪娇 排版:冯鹤 责编:关韦伟 终审:徐昌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