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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案子不忙判”——记一起行政案件的实质化解
发布时间:2024-07-22 15:24:27
“法院是真正在为民办实事,为我们这个案件跑了那么多次,现在案件顺利调解,我们可以安心搞生产了。”近日,一起行政案件的原告法定代表人对文山市法院的两名法官感慨地说道。
2015年,文山市A公司依法被纳入征地拆迁范围。2017年,文山市征收办与A公司签订了《补偿协议书》并向A公司出具了《搬迁通知》,同意A公司临时搬迁至已征收的B地。后A公司未经审批在B地建盖厂房,现因案涉土地有其他建设需要,文山市自然资源局以A公司非法占地为由对A公司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对A公司处以责令退还土地,没收地上建筑物及罚款,A公司不服申请行政复议,复议机关予以维持,A公司不服《行政处罚决定书》和《行政复议决定书》向文山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多次会商,提出调解方案
文山市法院行政庭研判案件后,发现当时双方签订的补偿协议尚未履行完毕,同时该案还涉及其他法律关系纠纷,A公司未经审批建盖厂房虽是事实,但其临时用地亦存在行政机关同意的前提,仅对案件进行简单判决并不能实质解决当事人的困难。
本着助力企业发展、实质性化解纠纷、减轻当事人诉累的理念,文山市法院充分运用府院联动机制,行政庭法官多次与文山市政府、文山市征收办、文山市司法局、文山市自然资源局对接,并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案件会商,提出多个调解方案,力争通过调解的方式实质性化解该案矛盾。但因双方分歧较大,前期的多轮调解未能取得明显成效。
一把手带队现场调解
“小王,你准备一下,今天早上我们再去调解一次。”
“这案子调解了这么多次也没有结果,干脆判了得了。”
“这个案子不忙判,下判决不难,但只有一纸判决并不能真正解决问题。我们再做双方的工作,争取找到让双方都满意的解决方法。”
7月17日早上7点,行政庭法官便接到了周院长的电话。8点不到,院长便带领行政庭干警来到案涉现场进行实地勘察和调解,还邀请了文山市相关部门的分管领导一同参与,希望通过府院联动机制,力促双方达成调解。
这次调解又是一场“拉锯战”,周院长和王法官在充分听取行政执法单位和相对人意见的基础上,采取了“背靠背”“面对面”的方式组织双方进行了多轮协商。历经近6个小时的“鏖战”,终于促成双方达成行政调解,鉴于建设项目用地报批尚需要一定时间,其间A公司可继续临时使用,待项目进展需要再配合处理,行政相对人的实质诉求得到回应,避免了后续行政诉讼,实现“一案结、多事了”。
文山市人民法院坚持充分发挥能动履职理念,通过协商调解这一最有利于行政争议化解和权益保护的方式,既确保行政处罚落地落实、维护行政执法权的法律权威,又充分考虑企业的实质诉求,提振了企业的发展信心。接下来,文山市人民法院将继续践行“双赢多赢共赢”理念,强化府院协作、内外协同,让行政争议实质化解、助推法治政府建设不断深入成为新常态。
(来源:文山市人民法院)
(编辑:董飞 排版:张振飞 责编:关韦伟 终审:徐昌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