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顶部

中共文山州委 文山州人民政府主管 中共文山州委宣传部主办

文山州融媒体中心承办

投稿邮箱:wsrbxww@163.com


无人机“黑飞”还伤人,罚!

发布时间:2024-07-31 16:14:06  

所有无人机飞手注意了

2024年1月1日起

民用无人机未实名登记

进行飞行活动

是违法行为!


近日

丘北县公安局依法查处

一起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

未经实名登记实施飞行活动案件

违法行为人被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

于2023年5月31日联合颁布的

《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

且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以来

丘北警方查处的首例无人机“黑飞”案件

7月22日,丘北县公安局普者黑派出所民警办理了一起伤害案件,发现违法行为人邓某某操作的无人机未经实名登记实施飞行活动造成其他人受伤,丘北县局治安管理大队接报后立即展开调查。

经调查,6月,邓某某在购物平台购买了一架小型民用无人机,未进行实名登记。其于7月20日在普者黑景区操作该无人机进行拍摄过程中,因无人机失控跌落致使两人不同程度受伤。经核实,在此期间,邓某某已操作未实名登记的无人机在景区飞行了120余次,其行为置公共安全于不顾,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社会影响极为恶劣。邓某某“黑飞”拍摄,并致两人受伤,其行为已违反了《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之相关规定,情节严重,丘北警方根据《条例》规定,依法对邓某某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未经实名登记实施飞行活动的违法行为给予责令改正、并处25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近年来,无人机越来越普及,带来了一些安全隐患和社会问题。违规飞行无人机不仅会造成空中交通混乱,还可能对民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威胁。

警方提醒:使用无人机时务必遵守相关规定,自觉在民航局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综合管理平台上进行实名登记及飞行报备,不得在禁飞区域飞行,不得侵犯他人的隐私和安全。

请拥有无人机的小伙伴在民航局实名登记系统进行无人机注册登记后,将相关登记的信息报丘北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备案,流程如下:持有人携带无人机(含产品类型、型号、序列号、产品识别码、飞控序号)、本人身份证原件(单位持有者需登记法人相关信息,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购买凭证到当地公安机关进行登记备案。

(来源:丘北警方)

(编辑:李娟 排版:向传帅 责编:侯佑琴 终审:徐昌建)

媒体· 矩阵

  • 文山日报
  • 新闻综合频道
  • 综合广播
  • 交通广播
  • 新文山
  • 文山发布网
  • 文山发布客户端
  • 文山发布微信公众号
  • 视听文山微信公众号
  • 学习强国文山州学习平台
  • 文山发布新浪微博
  • 文山发布视频号
  • 视听文山视频号
  • 视听文山头条号
  • 视听文山抖音号
  • 视听文山快手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