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登录文山州融媒体中心账号
广南县法院:执行利剑出鞘 “终本清仓”见效
发布时间:2024-08-13 11:24:19
文网讯 今年3月以来,广南县法院深入贯彻落实“终本清仓”专项行动工作要求,集中警力全面集中清理终本案件,取得了控增量、清底数、去存量的良好效果。
2021年,张某与林某交通事故赔偿纠纷一案,广南县法院一审判决张某赔偿林某7万余元。判决生效后张某未及时履行赔偿义务,林某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穷尽执行措施后未发现可供执行财产,该案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方式结案。
时隔两年,执行法官收到张某有可供执行财产线索后,立即前往张某住所,充分向其释明应承担的义务并告知拒不履行承担的法律后果。张某仍拒不履行,执行法官决定依法对张某采取司法拘留措施。
拘留期间,张某态度发生转变,主动履行20000元并缴纳执行费970元后,林某表示自愿放弃剩余案款,长达3年的执行案件终于落幕。
2020年5月,满某与张某劳动报酬欠款纠纷一案,经审理,按双方约定劳务报酬及违约金计算方式,张某应当支付所欠劳务费及违约金共13440元。判决生效后,张某未按期履行金钱给付义务,满某遂申请强制执行。
在首次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通过线下走访和线上查控均未发现可供执行财产,该案依法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案件终本后,执行干警并未放弃对本案的执行,多次到被执行人张某居住地寻找其下落。在走访过程中了解到,张某早已离开原住所地,现居住在昆明。执行法官立即赶赴昆明将张某拘传至广南县法院,并对其释法明理后,张某当场履行案款13440元,并缴执行费、受理费共238元。至此,该案执行完毕。
案件虽终本,但执行的脚步从未停歇!自“终本清仓”专项工作启动以来,恢复执行并实际执行完毕案件122件,查封、扣押车辆1辆,发布失信被执行人414例,限制高消费500人次,采取司法拘留措施32人次,执行到位金额82万余元,执恢案件执行完毕率77.03%。
下一步,广南县法院将以“终本清仓”专项行动为契机,全面贯彻善意文明执行理念,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努力将当事人的“纸上权益”兑现为“真金白银”。
(来源:广南县人民法院)
(编辑:董飞 排版:陆军 责编:关韦伟 终审:徐昌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