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丘北:聚焦监督主责 推动巡察整改落地见效
发布时间:2024-08-28 16:29:39
“巡察反馈你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执行不严,资产底数不清’等7个问题整改进度缓慢,成效不明显,建议你单位……”日前,丘北县纪委监委向县交运局发出《工作提示》,督促其认真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持续抓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
近年来,丘北县纪检监察机关认真履行巡察整改监督责任,通过完善制度机制、压实整改责任、持续跟踪督办、强化协作配合等有效措施,推动巡察整改工作见真章、出实效。
该县纪委监委建立健全“一清单一指引”工作机制,及时制定《巡察整改监督责任清单》《巡察整改监督工作指引》,确定由党风政风监督室牵头,明确对口纪检监察室、派驻纪检监察组审核巡察整改方案和整改报告,参加巡察反馈会议,列席专题民主生活会和党组会,开展中期检查、巡察整改成效评估、后续跟踪督查等13项工作任务和20项具体要求,全方位、全过程、全链条监督被巡察党组织全面落实巡察整改任务。
在日常工作中立足监督主责,将督促巡察整改纳入政治监督“护航行动”重点任务,作为日常监督的“规定动作”,建立监督台账,实行动态跟踪,对账管理,通过中期检查、整改评估、后续跟踪督查、开展专项治理等方式,倒逼被巡察党组织逐项对账、对标、对责,举一反三抓好整改。
巡察反馈后两个月内,县纪委监委组建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中期检查组,对被巡察党组织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整改涉及的人和事进行逐项核实,全面掌握整改工作进度,面对面“会诊开方”,防止整改“跑偏走样”。三个月集中整改期满,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巡察机构组成联合评估组,采取听汇报、查阅资料、个别谈话、实地走访、问卷调查等方式,对被巡察党组织整改成效开展综合评估,深入了解巡察整改质效。对集中整改期内未完成整改的问题,发放《工作提示》督促被巡察党组织持续抓好问题整改,进一步拧紧整改“发条”针对普遍性、顽固性问题,运用“靶向治疗”思维开展专项治理,坚决防止反弹回潮。
同时,该县纪委监委强化与县委组织部、县委巡察机构的协作配合,“三方联审”巡察整改方案和整改进展情况报告,就整改中的重点难点问题进行会商,形成有序衔接、互为补充、协调一致的整改监督链条。
十四届丘北县委以来,该县纪委监委共派员参加巡察反馈会议45次,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41次,听取被巡察党组织专题汇报13次,组织巡察整改中期督查18次,开展整改评估8轮次,向被巡察党组织反馈监督建议52条,发放《工作提示》3份,聚焦违规公务接待、虚报差旅费、白条报账等巡察反馈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治理3次,推动对“村两委对产业发展认识不足,后继统筹指导服务不到位”等17个整改进展缓慢、成效不明显的问题进行再整改、再落实。
此外,对整改不力、敷衍整改的单位,及时由县纪委监委提醒约谈单位主要负责人,涉嫌失职失责的,及时启动问责程序。并将巡察整改情况作为相关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年度检查考核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的重要内容,强化监督结果运用。
“我们将进一步强化与组织部门、巡察机构的协作配合,完善巡察整改监督制度,持续加强对巡察整改情况的跟踪督促,着力形成‘再监督、再发现、再整改、再落实’的工作闭环,提升巡察整改工作质效。”丘北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来源:州委巡察办、丘北县委巡察办)
(编辑:周秋 排版:张振飞 责编:侯佑琴 终审:徐昌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