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丘北:人民监督员“零距离”参与检察工作
发布时间:2024-08-29 17:26:22
“同意检察机关对犯罪嫌疑人黄某某作相对不起诉。”这是公安机关和人民监督员的一致意见。
8月26日上午,丘北县人民检察院对黄某某危险驾驶案召开公开听证会,听取了人民监督员、公安机关的意见。
丘北县人民检察院宣布了听证流程及犯罪嫌疑人享有的权利。案件承办检察官宣读了检察机关认定的犯罪事实,并对拟不起诉理由和法律依据进行了详细的说明。在听取案件的情况后,公安机关和人民监督员一致同意检察机关对犯罪嫌疑人黄某某拟作相对不起诉的处理意见,并对犯罪嫌疑人进行了法治教育。犯罪嫌疑人黄某某也表示会吸取教训,在今后的工作生活中遵守法律,以后不会再发生同类的事情。
最后,针对工作中发现的一些问题,检察人员与人民监督员、公安机关工作人员进行了深入交流,不断提升检察监督质效。
(来源:平安丘北)
(编辑:周秋 排版:张振飞 责编:侯佑琴 终审:徐昌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