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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年欠款,文山市法院两周追回
发布时间:2024-09-26 16:18:03
“法官,我借出去4年未要回来的借款,从申请执行到拿到案款仅仅用了两个星期的时间,法院执行真是太有效率了,感谢你!”
近日
当事人尚某来到文山市法院执行局
将一面写有
“维护法律尊严 保护人民权益”的锦旗
送到执行干警李姜霖手中
感谢执行干警高效执行
帮她追回了被拖欠4年的借款
王某因资金周转困难向尚某借款37200元,并出具《欠条》,双方约定于2020年12月20日还清,但到还款期限王某未主动还款,在尚某的催要下王某仅还款2500元。尚某无奈诉至法院,经法院审理,判决王某于判决生效十日内返还尚某借款本金34700元并支付逾期利息。履行期限届满后,王某仍未主动履行支付义务,尚某遂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
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本院依法向被执行人王某送达了执行法律文书,并传唤其到法院接受询问。到院后,王某仍以各种理由抗拒执行。
王某说:“ 法官,《欠条》是尚某骗我写的,我也是受害人,我没钱!”
执行干警第一时间向王某耐心释法说理,希望能主动还清欠款,并在征得尚某同意后,宽限王某一周时间去凑钱还款。但一周时间未到,王某又主动联系执行干警,明确表示其凑不到钱,不认可该判决。
执行法官说:“如果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将面临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对于构成犯罪的,还将追究法律责任。”
为推进案件进展,执行干警又再次对王某说明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将要承担的法律后果,并同时做通尚某的工作,只要王某一次性履行偿还剩余借款本金的义务,尚某愿意免除逾期债务利息。在执行干警强大的思想攻势下,王某意识到自己若再不履行还款义务,等待她的将只会是法律的严厉惩治,最终其一次性凑齐剩余借款本金,全案履行完毕。
为民尽“执”在路上。下一步,文山市法院将继续坚持“如我在执”工作理念,在“强”字上下功夫,在“和”上做文章,公正高效兑现胜诉当事人“纸上权益”为“真金白银”,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
(来源:文山市人民法院)
(编辑:董飞 排版:冯明兰 责编:侯佑琴 终审:徐昌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