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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发展改革委:强化警示教育 敲响“酒驾醉驾”警钟

发布时间:2024-10-18 18:14:23  

为持续巩固和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成果,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州发展改革委多措并举开展警示教育,督促党员干部带头遵纪守法,坚决遏制酒驾醉驾等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推动全体干部作风能力大提升。

开展一次动员部署

通过党组会、干部职工会对《文山州预防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醉驾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进行了原文学习,安排部署了下步工作,提出了加强监督提醒、修改完善制度、建立结对机制等具体要求,为推动专项整治工作落地见效指明了方向、厘清了思路;学习酒驾醉驾典型案例通报,用身边案例警示身边人,警钟常敲常在,真正起到“查处一人、警示一批、教育一方”的效果。

开展一次提醒谈话

党组书记对干部职工开展拒绝酒驾醉驾集体提醒谈话,通过“身边人”“身边事”,教育引导干部职工要勤做拒绝酒驾醉驾的“学习者”、争做拒绝酒驾醉驾的“践行者”、常做拒绝酒驾醉驾的“宣传者”、敢做拒绝酒驾醉驾的“劝导者”,切实维护好党员干部良好形象,坚决遏制酒驾、醉驾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共同营造安全的交通环境和社会环境,引导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充分认识到酒驾醉驾行为的巨大危害性,增强抵制酒驾醉驾行为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建立一项监督机制

根据《文山州预防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醉驾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结合实际,制定印发《文山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建立酒驾醉驾结对监督机制的通知》,针对在职干部职工及离退休干部实际情况,建立了结对监督、谈话提醒、及时报告、事后教育、跟踪回访5个机制,为完成工作目标、落实工作要求提供了制度保障。

开展一次集中学习

邀请文山州公安局交警支队专家上门授课,通过现场互动、有奖竞答、案例讲解、数据分析等方式,从酒驾醉驾、超速行驶等方面,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相关条例进行了讲解,让全体干部职工进一步筑牢思想底线,做到“四个清楚明白”,积极参与到防止酒驾醉驾的行动中,共同为构建安全和谐的交通环境作出贡献。

签订一份责任承诺

按照宣传教育全覆盖的原则,在离退休党支部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加强政策宣传和警示教育工作。在职、退休干部职工与结对监督人共同签订《文山州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拒绝酒驾醉驾承诺书》150余份,坚决承诺“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消除侥幸心理和特权思想,自觉遵守各项交通法规,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任何情况下,不以任何借口和理由酒驾醉驾,严守底线,坚决做到不踩“红线”,不碰“高压线”。

(通讯员:饶芮宇)

(编辑:李娟 排版:向传帅 责编:关韦伟 终审:徐昌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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