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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闻问切”式巡回审理 西畴这场纷争化解了

发布时间:2024-10-29 16:43:31  

这是一起因相邻土地使用引起的纠纷。

原、被告是同村村民,因与双方承包地相接的一块土地使用权归属产生争议,该纠纷在起诉前经过多部门调解,仍没有结果。

立案后,法官到涉案土地村小组进行了巡回审理。

望:勘查案件现场

“我们先到案件现场看下争议地,找找案件的突破口。”

当天天气情况不好,绵绵细雨下个不停,但为了能够解决纠纷,承办法官还是决定到案件现场进行勘查。

在村委会工作人员的协助下,对照着原告持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和依职权向林业部门调取的卫星图,开始了土地的丈量和比对工作。

闻:倾听当事人诉求

看完现场后,承办法官向村委会工作人员询问之前调解的情况,并详细了解了双方当事人的诉求。

原告:“这块地一直都是我家的,是他们擅自开挖使用。”

被告:“法官,不是这样的,这块地是荒地,是我家开荒使用的,根本不是他家的承包地。”

原告:“你没有征求我家的意见就擅自把我家的树木砍了,你还得赔我8000元。”

被告:“明明是林木的树枝都长到我家的地上了,影响种植,所以我才砍的,我凭什么要赔你。”

听着双方的诉求,法官摸到了案件“症结”所在。

问:询问案件事实及审理

在得到了当事人愿意调解的意见后,法官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庭前调解。经过两个多小时的调解,双方仍然存在较大分歧,承办法官决定开庭审理。

庭审中,法官听取了原、被告双方对案件基本情况的阐述,查验了证据材料,归纳出双方争议的焦点,即原告是否侵占了被告的土地、被告砍伐树木是否导致原告的损失,以及是否应当承担赔偿损失的侵权责任。在法庭上,双方各执一词,始终坚持自己的观点和诉求。

切:再次调解化解纷争

庭审结束后,法官认为案件还有调解的余地,为有效化解同村人之间的矛盾,决定再次做双方的思想工作。

“你们都是一个村的,平时抬头不见低头见,没必要为了一块土地和树木闹成这个样子,那片土地本来就不肥,一年下来产量也不高,你们争来争去,地没好好种不说,又来法院起诉,车费和成本都去一大笔了,真的有必要吗?”

法官接着说:“我也是农村出来的,知道土地是命根子,但是俗话说得好,远亲不如近邻,有什么困难能第一时间帮到你的,可能就是你们一个村的人。大家各让一步……”

在法官质朴的说理和引导下,双方了解了土地归属管理的相关规定,逐渐冷静下来,最终达成和解协议:争议土地不归原、被告任何一方管理使用,被告自愿支付60元砍伐树木赔偿金。

这个纠纷,法官化“坐堂办案”为“出诊把脉”,从现场勘验、调解、开庭审理再到调解,始终和当事人面对面,认真倾听,耐心调解,最后矛盾得到圆满化解。

(来源:西畴县委政法委 西畴县人民法院)

(编辑:李娟 排版:陆军 责编:关韦伟 终审:徐昌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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