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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发展看文山|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 奋力书写美丽中国建设文山实践新篇章
发布时间:2024-11-06 09:39:28
近年来,在以“文山之干”推动全面深化改革的征程中,我州坚持以高水平保护推动高质量发展,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不断提升统筹发展和保护的成效。
完善生态文明基础保障机制,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制度体系不断健全。我州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体系,印发《文山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目标绩效管理办法(试行)》《文山州落实全面推进美丽云南建设措施任务清单》等文件,建立实施生态文明建设考核、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河湖长制、林长制、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等制度,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形成了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累计完成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事项120余项,完成全州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动态更新,强化更新成果运用,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不断健全。完成“三区三线”划定,共划定生态保护红线7816.3平方千米。先行先试实施州内流域横向生态补偿,与昆明、玉溪、曲靖、红河等地积极探索珠江流域跨州生态补偿机制建设,以补偿机制为抓手逐步推动形成流域生态保护大格局。严格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2018年至今,共对41条线索启动索赔程序,累计赔偿金额达530万余元。加快推进水权交易工作,8县(市)均实现水权交易零的突破。
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坚决守牢美丽文山建设高质量发展生态根基。坚持精准、科学、依法治污,以更高标准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以降低PM2.5浓度为主线,扎实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加强涉气企业和领域环境监管,推动大气环境质量稳步提升。截至目前,全州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为99.3%,同比提升1.3%,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位居全省前列。把普者黑湖、盘龙河“一湖一河”流域生态保护作为推动文山高质量发展的基准线,一体推进治污水、治农业面源污染、治垃圾、改善湖泊水生态“三治一改善”,推动全州27个国控、省控地表水监测断面(点位)水质优良比例达100%,排名全省第一,普者黑湖中部国控断面水质综合评价连续两年达Ⅱ类。强化土壤污染源头防控和风险管控,稳步推进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脆弱区的生态系统修复。以绿美文山建设为依托,全州8县(市)均列为绿美城市省级试点,全面动员、全员动手、全域推进绿美村庄建设1.36万个,认定绿美社区264个。全州石漠化综合治理面积达246.97万亩,完成营造林877.68万亩,西畴县、砚山县维摩乡、丘北县舍得乡获批建设国家石漠公园,全州森林覆盖率达36.71%。加强自然保护地监管,全州共建成自然保护地27个,面积18.41万公顷。
厚植高质量发展的绿色底色,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进一步发挥生态环境保护的引领、优化和倒逼作用,抓好美丽中国建设战略任务落实,强化能评、环评源头把关,助推绿色铝、生物医药等四大重点产业延链、补链、强链,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抓住全省加快以光伏为重点的新能源开发的机遇,支持风电、光伏、天然气等清洁能源发展,推进能源结构加速优化,绿色能源装机占比达98%。2024年,新增和更新公共汽电车和出租汽车中新能源、清洁能源车辆占比达100%,有力引领能源绿色低碳转型,淘汰落后产能0.45万吨,推动绿色产业蓬勃发展。2023年,全州非化石能源消费占一次能源的消费比重达到80%以上,居全省第一,“十四五”以来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强度累计降低值预计为31.42%。协同推进烤烟房煤改电,淘汰燃煤锅炉78台,完成编码登记燃油(气)工程机械2100余台,年内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3300余辆,基本消除工程机械“冒黑烟”现象。持续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让绿水青山既有颜值又有价值。西畴县创成全国“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马关县创成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砚山县、马关县、丘北县创成省级示范区。2024年,省下达第一批生态转移支付资金由上年度的3.9亿元增加到4.7亿元,马关县、西畴县获得省级整县推进试点以奖代补资金6305.4万元,有效助推文山州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成效持续提升,治理经验在中央、省、州等媒体频繁出圈。
(来源:《文山日报》)
(编辑:周秋 排版:向传帅 责编:谢思思 终审:徐昌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