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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市法院:巧用苗汉“双语” 化解家事“千千结”
发布时间:2025-01-23 16:03:11
近年来,法院受理的家事纠纷案件逐年增加,结合辖区内少数民族群众较多的特点,文山市法院在家事审判合议庭配置精通少数民族语言的法官,通过高效、暖心的调解方式,巧妙化解家事“千千结”,有效促进了婚姻和美、家庭和睦、社会和谐。
以“和”为本,促家和团圆
“大爷,你不要激动,汉语讲不清楚你可以用苗语和我讲,我也是苗族,你好好跟我说一下你们两个离婚的事情。”
“法官你也是苗族太好了,我年纪大了,汉话听得懂但就是说不好,忍了这么多年,现在才到法院来起诉离婚是真的和她过不下去了……”
在一起当事人都是苗族的离婚案件中,双方都五十多岁,原告李大爷向法官倾诉自己多年来在婚姻生活中的不易,无论是与妻子的感情,还是子女的教育问题,都让自己感到身心疲惫,苦不堪言。
承办法官在调解过程中发现原告用汉语表达存在困难,遂用苗语与双方当事人沟通,安抚当事人的情绪,同时联系二人的子女做调解工作,希望能化解双方的矛盾,让两位已近花甲之年的老人能够和好如初。经过长达2小时的调解,李大爷积压多年的怨气得到缓解,也意识到婚姻不易,且行且珍惜,双方自愿和好,原告撤回起诉。
融进去“调”,解好家事纠纷结
“被告,你看是这样,老人的后事苗家有苗家的风俗习惯,你应该理解。现在原告坚持离婚,你们也达到离婚条件了,是否能够好聚好散通过调解离婚?”
“法官你说的我都了解了,我同意法院调解我们离婚。”
在一起涉及苗族当事人的离婚纠纷中,男方因家中老人丧葬事宜和女方发生争执,互不相让。承办法官了解到女方是苗族,一方面用苗语和女方沟通,耐心安抚女方情绪;另一方面就苗族风俗习惯向男方释法析理,引导男方放下成见,心平气和解决离婚纠纷。在承办法官的反复开导下,男方不再纠结,同意了原告的离婚要求,双方经过调解离婚。
“家家有本难念的经”,家事纠纷要“对症下药”才能“药到病除”。双语服务不仅拉近了与群众的距离,还能更准确地了解群众诉求,助力家事案件的矛盾化解。2024年以来,文山市法院共受理家事案件1000余件,其中离婚纠纷800余件,调解撤诉率达到70%。下步工作中,市法院将继续秉持“如我在诉”的理念,加大家事案件调解力度,促进家庭和谐、社会稳定,实现法理、事理、情理的有机融合,让司法有力度,更有温度。
(来源:文山市人民法院)
(编辑:李娟 排版:向传帅 责编:谢思思 终审:徐昌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