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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文山这项罚款有调整
发布时间:2025-02-06 10:18:47
2月5日
文山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发布通告
将对违停锁车处罚
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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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关于违停锁车处罚调整的通告
为进一步优化城市交通管理,有效遏制车辆无序停放、擅自占用城市道路等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自2025年2月6日起,对文山市城区内机动车、两轮车(非机动车)违规停车行为的处罚措施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机动车在城市道路、人行道、公共停车场等指定区域外违规停车的行为,将采用新型智能物联网车锁进行锁车,罚款由原200元/辆调整至100元/辆,24小时内不自行采用新型智能物联网车锁接受处罚的,文山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将依法对违停车辆进行拖移,拖车罚款由原400元/辆调整至300元/辆。两轮车(非机动车)违停拖车罚款仍保持不变,拖车并处罚款100元/辆。
如车辆被拖移请您及时联系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解决,请勿擅自强行开锁,如果擅自强行开锁将以涉嫌妨碍执法和故意损坏公共财物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此调整旨在以更加人性化的管理方式,引导市民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共同维护良好的交通秩序,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将车辆停放在规定的停车区域内,在停车时注意查看附近的停车标识,避免无序违停,共同营造安全、有序、畅通的城市交通环境。
地址及联系电话:文山市西正街88号;0876-3050791
特此通告
文山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5年2月5日
(来源:非常文山)
(编辑:郭韦 排版:张振飞 责编:关韦伟 终审:徐昌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