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登录文山州融媒体中心账号
最高30万!西畴县创业贷款来啦~
发布时间:2025-03-17 11:42:32
为全面落实创业政策
发挥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创业
通过创业带动就业
激发创业活力
营造创业良好环境
西畴县开始办理2025年创业担保贷款
办理相关事宜如下↓
一、申请时间自公告下发之日起到贷款指标完成为止。
二、申请对象、条件、利息
(一)对象:在西畴县辖区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留学回国学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脱贫人口(原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农村自主创业农民。
(二)条件:1.有经营实体、经营正常,有营业执照;2.信用正常,无不良记录;3.创业贷款扶持累计不超过3次(含3次)。4.申请人申请时,未在贷款经营实体以外的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就业(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除外),且不属于已退休人员;5.申请时,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本人及其配偶应无其他贷款。
(三)利息:1.“贷免扶补”贷款,利率执行一年期LPR+45BP,其中借款人承担50%,财政承担50%,按季度还利息。2.创业担保贷款,利率执行一年期LPR+45BP,其中借款人承担50%,财政承担50%,按季度还利息。
三、贷款额度及期限
(一)“贷免扶补”贷款:不超过30万元。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还款方式:分3次偿还,即:贷款合同签订的第12个月偿还本金10%,贷款合同签订的第24个月偿还本金20%,贷款合同签订的第36个月偿还本金70%。
(二)创业担保贷款:不超过30万元。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还款方式:到期一次还清。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免担保条件以承办银行为准。
(三)担保方式:
1.本州内财政供养人员担保或者承办银行机构认可的国有企业正式职工作担保,或者其他有担保能力的自然人。
2.房产抵押担保(不动产权证)。
四、需提供资料
申请人需提供相关证件原件现场验视,提交以下资料:1.就业创业证(由就业服务部门提供);2.申请人结婚证(离婚证),夫妻双方身份证;3.营业执照正本;4.租房协议;5.其他相关材料。如:担保人工作收入证明或房产抵押不动产产权证;残疾人提供残疾证;城镇低保人员提供低保证或低保证明原件;复员转业退役军人提供退役军人证;高校毕业生提供毕业证。6.网络商户申请提供网店登记注册材料,申报前3个月网店交易明细、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等。
五、申请方式
通过网页、微信公众号、窗口三种方式进行申请。1.网页端,登录“云南省融资信用服务平台”(网址:https://credit.yn.gov.cn/rxf/home),注册认证通过后,选择创业就业专区,对应选择“个人创业担保贷”“贷免扶补小额贷”“小微企业创业贷”进行申请,也可登录“云南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s://zwfw.yn.gov.cn/portal/#/home?flag=false),进入“高效办成一件事一个人就业创业一件事”办理;2.移动端,搜索微信公众号:“云南融信服平台”,登录平台,注册认证后,依次选择政策专区—特色服务—创业就业专区—创业担保贷进行申请。
建议申请人先到银行查询征信记录合规后,再通过网页或公众号申请。
六、贷后管理
劳动者通过单位招用实现就业的,称为单位就业;劳动者通过创业实现就业的,称为创业就业。已实现单位就业的人员不属于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扶持对象,不得享受创业扶持政策。已创业就业在享受“贷免扶补”、创业担保贷款财政贴息政策扶持期间,又被单位招用实现单位就业的,借款人必须及时向承办单位和经办银行报告,承办单位和经办银行务必加强对此类创业贷款的跟踪管理,并区别不同情况分别处理。
①借款人被机关事业单位招用的(含编内人员、编外人员)以及被公益性岗位安置的,收回贷款本金,被招用(安置)的当月至收回贷款本金期间的贷款贴息,由借款人承担。收回的贴息资金原渠道返还财政部门。②获得贷款后被各类企业招用的,可不收回贷款本金,处于创业状态的继续贴息,但承办单位和经办银行要加强贷款监控管理,防止贷款风险和骗取财政贴息情况发生。
创业者在享受“贷免扶补”创业担保贷款财政贴息政策扶持期间,一般不得注销营业执照。特殊情况需要注销营业执照的,须提前向承办单位和经办银行报告,征得同意后方可申请注销。私自注销营业执照的,按以下方式处理:
①创业项目仍处于正常经营状态的,由贷款承办单位向其发出整改通知,责令借款人在1个月内重新登记注册办理工商营业执照,按时整改的可不收回贷款,继续给予贴息;整改通知发出后1个月内未办理营业执照的,全额收回贷款本金,其注销营业执照的当月至收回贷款本金期间的贷款贴息,由借款人承担。收回的贴息资金原渠道返还财政部门。
②创业项目已停止经营且领取营业执照到注销营业执照不满12个月的或经查证属于套取骗取贷款及贴息资金的,收回贷款本金,其注销营业执照的当月至收回贷款本金期间的贷款贴息,由贷款人承担,收回的贴息资金原渠道返还财政部门。创业项目已停止经营,领取营业执照到注销营业执照超过12个月以上的且经查证不属于套取骗取贷款及贴息资金的,暂不收回贷款本金,从其注销营业执照的当月起贷款利息由借款人承担;从其注销营业执照的当月起中止财政贴息,从注销营业执照的当月起已经拨付的贴息资金收回,原渠道返还财政部门。
③创业项目已停止同时又经营新的创业项目的,属于经营项目转向,创业者在经营转向后3个月内主动向承办单位和经办银行报告,补办新项目的营业执照和补齐有关经营转向的资料,可不收回贷款,继续给予贴息;超过3个月未主动报告、未办理营业执照、补齐有关资料的,收回贷款本金,其注销营业执照的当月至收回贷款本金期间的贷款贴息,由借款人承担,收回的贴息资金原渠道返还财政部门。借款人获得贷款后只能用于与创业经营、企业经营有关的支出,不得用于生活消费或其他投资。未用于创业经营、企业经营有关支出的,一经查实将收回贷款本金、追回财政贴息资金。
七、受理承办部门
西畴县创业担保贷款承办单位及联系电话
西畴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876-7626198
西畴县总工会联系电话:0876-7627141
共青团西畴县委联系电话:0876-3064177
西畴县妇女联合会联系电话:0876-3032367
西畴县工商联联系电话:0876-3032365
西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系电话:0876-7626395
西畴县教育体育局联系电话:0876-7629081
扫描下方二维码
查看办理流程
↓↓↓
西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3月14日
(来源:北回视听 供稿:西畴县人社局)
(编辑:刘虹 美编:冯蕾 二审:郑泽娅 终审:徐昌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