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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以为戒!文山一人烧玉米秆致900多亩地……
发布时间:2025-03-26 11:47:00
“我原以为烧点杂草不要紧
没想到一阵大风差点毁了整片山!”
近日
文山市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
一场因焚烧秸秆引发森林火灾的
刑事案件
当地村委会代表、乡镇企业代表等
70余人旁听了案件庭审
现场接受以案示警教育
敲警钟!
敲警钟!
敲警钟!
田间焚秸秆,千亩山地燎成炭
2024年4月某日,文山市某村村民甲某为图春耕便利,将自家耕地里的玉米秆、杂草堆收拢点燃。起初只是零星火苗,不料突然刮起大风,将被点燃的
玉米秆和杂草向四周吹散开,火星四溅,很快引燃了地里的其他杂草,火舌乘风迅速蔓延开来,不过片刻,火势已燎原至与耕地毗邻的荒山。
“看见火向四周散开,我和女儿就赶忙去灭火,但当时风大,火着得也特别快,几分钟就烧光了旁边的一大片荒山。我们马上联系了家里人和村委会的人来帮忙一起灭火,火是到下午6点左右熄灭的……”甲某在笔录中这样说道。经鉴定,涉案地块过火总面积为61.7711公顷,折合926.6亩,相当于80余个“足球场”。
涉案现场图片
侥幸心中存,惨痛教训来敲门
甲某说:“平时,村里也宣传过在防火期间禁止野外用火,禁止在地里焚烧秸秆,我想着我家烧的玉米秆和杂草也不多,一会儿就烧完了,没想到会烧到旁边的荒山。”
经立案侦查、审查起诉,文山市人民检察院以甲某涉嫌失火罪向法院提起公诉。庭审中,甲某的悔过道出了案发的关键,根据《云南省森林防火条例》第十二条之规定,每年12月1日至次年6月15日为全省森林防火期,3月1日至4月30日为全省森林高火险期。甲某明知不可为而为之,其行为触犯刑律,心存侥幸终是换来惨痛教训。
警钟当长鸣,防火意识要随行
近年来,文山市法院共受理了十余起因“春耕一把火”引发山火的刑事案件,涉案地块过火面积近一万亩,案件被告人因犯放火罪或失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至一年不等刑期。面对这些触目惊心的数字,我们更应时刻保持警醒,紧绷防火之弦,不容丝毫懈怠,共同守护我们的美好家园,让绿水青山永续长存。
(来源:文山市人民法院)
(编辑:董飞 美编:张振飞 二审:关韦伟 终审:徐昌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