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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护南疆·看富宁丨富宁检察院:守护良田好“丰”景
发布时间:2025-03-27 15:42:55
日前,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富宁县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再次来到田蓬镇木卓村委会的田间地头,对高标准农田建设整改情况进行跟进回访。在金黄的油菜花海中,村民们露出满意的笑容:“你们去年调查完,很快就有施工队来把原来狭窄的涵洞扩宽抬高,积水不会再倒灌到家里了!”
2024年7月,富宁县人民检察院根据云南省人民检察院交办的案件线索,对富宁县高标准农田建设情况开展调查,走访了9个乡镇29个村,对全县2019年以来建设的高标准农田进行实地勘查。
“沟渠拓宽了,低矮狭窄的旧涵洞却没有改,一到雨季积水就会倒灌到家中,家里的东西都泡坏了。”在木卓村委会,有村民向富宁县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诉苦。
通过实地走访和听取村民意见,富宁县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了解到,部分已交付的高标准农田存在管护不到位的情况:一些机耕路宽度不足,有的因自然损毁或人为因素被掩埋,通行受阻,影响农业机械化作业;部分沟渠堵塞,导致农田灌溉与排水不畅,降低了农田抵御旱涝灾害的能力;个别涵洞设计和建设存在缺陷,每逢强降雨,积水便倒灌至周边农户家中,给群众生活带来困扰;部分工程完工后,占用的耕地未及时恢复原状,造成土地资源的浪费与不合理利用。
针对这些问题,富宁县人民检察院于2024年8月7日依法立案。为推动问题有效解决,同年10月15日,该院组织召开磋商会,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负责人及部分村委会代表共同参与。最终,大家达成共识,由富宁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严格按照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规范,加强对已交付项目的后续跟踪督促,切实做好管护工作。对占用农用地未恢复的,督促限期恢复原状;对设计不合理之处,督促及时进行优化改进。同时,富宁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要强化农药使用后的监管,规范农药包装袋等废弃物的回收处理,防止农业面源污染。
会后,富宁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制定了《富宁县高标准农田建设行政公益诉讼认定问题整改方案》并下发至各乡镇进行整改。2024年11月,整改工作全面完成,富宁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共清理塌方机耕路23条,修复受损沟渠62条,完成2个老涵洞的改造工程,并组织开展2次肥料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现场培训会,切实提高了农户的环保意识。
(来源:富宁县人民检察院)
(编辑:刘虹 美编:向传帅 二审:关韦伟 终审:徐昌建)